我的工資給哥哥娶媳婦養孩子,我竟還被我媽拖著:別結婚,養妹妹


我家兄妹三人,我是家裡的老二。也許正像人們所說的,老二就是那個最不受重視的人。我就是。

我哥讀完了初中,就沒再讀書了。我媽尋思著我也不用讀了,這樣可以早點賺錢,讓他們不用受累了。可惜我媽想錯了,我讀書很好,是班裡的佼佼者。我保送到高中。那時,還是我老師到我家,拼命地做我媽的思想工作,我媽才終於點頭的。她答應了,但是還是不太樂意:“你一個女孩子,讀那麼多書幹嘛?”

我知道,讀書是我唯一的出路。家裡給我的生活費極少,我只能儘量省地用著。可是再怎麼節省,也敵不過肚子餓的滋味,有一次,我竟然暈倒了。還是室友買了些東西給我,這才緩解了我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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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他上班,卻沒怎麼上又不幹了,所以他的生活開銷都是向我爸媽要的。我媽不怪他,只怪我,總說如果我早點上班,就不會讓她那麼辛苦。她那麼辛苦?從來不是。只有我爸才是那個辛苦的人,可惜卻沒有說話的權利。

後來我上大學的時候,學費是家裡借給我的。生活費是我自己打工掙的。我媽見我真的不跟她要錢了,想著我肯定有辦法,就開始伸手向我要錢。我不給她,她就各種戲碼上演,說我這個女兒沒良心,他們供我吃的供我讀書,我卻不給他們錢。

我即使心冷,也拿他們沒辦法,只能偶爾給他們點錢。只要他們一拿到錢,就會很長時間不打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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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的地方,跟家裡很近。我住過單位,卻被他們拉回了家,在我同事面前嚷嚷著:“你們看,她家裡這麼近,住在這裡,這多麼不孝順啊。”把我的臉都丟光了。我住回了家。

住在家的時候,我主動承擔了家務。我媽不可能,我哥更不可能,我實在不忍看著我爸又主外又主內。那時,我妹還在讀小學,所以家裡只能我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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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又要上班又上做家務,哪怕累,也能過得去的。我媽這時候卻提出,讓我把工資都給她,她要攢著給我哥娶媳婦。我哥工作好多年了,卻是一分錢都沒有。我當時很火,說自己絕對不答應。我哥在我媽的支持下,翻我的包,翻我的抽屜,把我的工資卡搶走了。

我始終記得他們那得意洋洋的樣子:“要給我的,你怎麼樣管都沒有用。”那時單位裡偶爾還會發一些現金,我只靠那些錢存活。我的人生,不知何處是出口了。

我捨不得我的工作,因為是事業編。如果離開後,就沒有適合的地方了。我只能一邊不願一邊繼續地窩在家裡。就這樣過了幾年,我哥娶了老婆了。我跑去問我媽:“媽,我的工資能還我了嗎?我也要攢錢,為我自己以後打算。”

我媽堅決不答應。我同事支持我去掛失,我重新辦過一本工資卡,卻仍然被拿走了。我承認自己沒用,在強勢的媽媽面前,就像弱小的小雞崽一樣。

想不到嫂子也是跟哥哥一樣,不上班的。我的工資竟然在養全家,而我自己的生活越來越難。偶爾跟媽要個錢,簡直像是要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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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卡終於回到我自己手裡的時候,那時哥哥已經有兒子,他的兒子也要上學了。他讓我平時教教他,我提出:“你叫媽把工資卡還給我。”不知是他有求於我,還是突然間心軟,最後我終於拿回了自己的卡。

我尋思著,好好攢錢,住出去,住得越遠越好。侄子從此成了我的責任。他的家長會我去開,他的作業我來教。每晚,哥哥和嫂子早早地去看電視了,侄子就和我一起。我手把手教他,一字一句地教他,教到全對甚至完美為止。如果侄子有作業完成得不好,哥嫂知道了,就會怪我,說我沒盡到責任,不好好教。

我百口莫辯。侄子的資質不是很好,我很盡力地教了,但是他吸收不了。這也不是我能夠控制的。但是他們卻不明所以地全怪罪在我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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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家裡,從小到大,我都是被嫌棄,從來沒有被尊重的感覺。侄子的學習還好,卻不拔尖。侄子看起來認真,卻不自覺。其實我再怎麼努力,都比不過他們父母的榜樣作用。只可惜,他們不明白。

我的同學們都紛紛結婚了,有些還已經有了孩子。而我,依然單身。我想結婚,想離開這一家。有人給我介紹相親,我媽要跟著,總說不好。我媽控制了我這麼久,結婚這事還要控制我,我真是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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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妹要上大學了。我媽對我說:“你先別結婚,你妹妹要上學,你負責生活費。等以後再結吧。”那一刻,我才明白我媽心裡所想的,她不過是把我當成家裡的提款機。我從來不是她心目中的孩子,只是替她扛責任的那個人。她自己的孩子,卻要我養。

那一次,我終於跟我媽吵了架,吵得很兇。那麼多年的委屈,在那一刻全部爆發。我說:“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做了你的女兒。別人的媽媽,對女兒千般好,而你只想著自己的快活,根本不把我當女兒。”我淚如雨下。

只有我爸來勸我。這個從來都不怎麼說話的男人,在那一刻,也吼了我媽:“你再這樣欺負女兒,小心我把你趕走。”我媽這才不再說話了。

我住回了單位,沒再跟我媽他們聯繫。這一家的爛攤子,憑什麼要我收拾。誰的家,誰去負責。我這麼多年的付出,已經完全夠了。後來,我結婚了,再也沒有回去。老公對我很好,知道我受過的那麼多苦,就更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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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在想,每個孩子如果真的是都努力挑選了父母,來投的胎。那我肯定是閉著眼睛的。母女一場,兄妹一場,其實一切的情感,都應該出自內心,更應該將心比心。你不願意做的,沒必然逼著他人做。作為父母,面對自己的每一個孩子,絕不可偏離了正常的感情。偏愛到了踩一捧一的程度,那就是父母的不對了。生了孩子,就該對每一個孩子負責。無論哪一個,都要一視同仁。養孩子是父母的責任,而是某一個孩子的責任。

我慶幸自己後來的擺脫。當初我如果果敢一些,也不至於受困於這樣的情感綁架中這麼多年。綁架是很可怕的,綁架到沒有自我更可怕。當一個人長大後,就要剝離原來的環境,進入一個新的環境。這才是成長的意義。成長意味著提起自己的責任,就像我哥,而不是依賴於他人。成長更意味著放棄,如同後來的我。我只有不斷地向前,才能忘了曾經的苦。

願世間的每一個孩子,都是父母手中的寶,心中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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