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反電詐”緊急提醒

4月9日,合肥警方發佈緊急預警,上週合肥發生4起群眾被冒充“公檢法”詐騙案件,民警發現,此類詐騙手段有所翻新,由之前的“要求受害人將銀行卡資金轉移到安全賬戶進行核查”翻新到“為受害人加速清查還受害人清白”,直接讓受害人繳納手續費進行詐騙。

4月2日,家住肥東縣公園路文一國際小區的王大姐報警稱:被人以冒充“公檢法”方式詐騙數千元。原來當天中午,王大姐接到自稱是“合肥市社保局”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其辦理的“醫療理賠業務”涉嫌違法,後將電話轉接至自稱“北京市公安局”的“某警官”,電話中,這位自稱“警官”的人告知王大姐:其身份證件可能被人冒用,因涉嫌“金融洗錢”已對其立案偵查,並要求王大姐配合“加速清查”。

為繳納“加速清查”的費用以證明清白,王大姐向對方賬戶轉款數千元,後再聯繫對方詢問“處理結果”時,發現已被對方拉黑。

民警通過對幾起該類型案件進行分析發現,嫌疑人首先通過不法渠道獲取受害人個人信息後,先假冒“社保局”“銀行”等單位工作人員,稱其在外地辦理某種業務涉嫌犯罪,將電話轉接至所謂的“公安機關”;接著,假冒的“警官”稱受害人的身份可能被冒用於犯罪,併發送偽造的附有受害人頭像照片的“通緝令”等法律文書,以繳納保證金或查驗資金流水用於加速查清事實為由,要求受害人轉賬至指定詐騙賬戶。

為了詐騙更多不義之財,作案過程中,騙子利用受害人急於證明清白的心理,甚至要求受害人辦理各種網絡貸款、信用卡提現後向指定的詐騙賬戶轉賬。

合肥警方提醒:

●社保、銀行、公檢法等部門之間不會相互轉接電話;

●公檢法部門辦案會當面出示工作證件或相關法律文書,不會通過微信、QQ等展示上述證件文書;

●公檢法部門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不會通知涉案人核查資金、下載APP,更不會讓公民借貸、提現轉賬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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