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雙打行動”典型案例(第八批)!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場監管總局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的決策部署,要求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切實把防控疫情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任務,嚴厲打擊違規交易野生動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查處了一批案件,切實維護了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有力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公開曝光第八批相關典型案例。


嚴打!市場監管總局“聯合雙打行動”典型案例(第八批)!


一、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案例


1.陝西省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羅某某等人生產並通過微信銷售假冒偽劣口罩案

  2020年2月1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投訴線索,與西安市公安局、公安灞橋分局聯合查獲羅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案。經查,羅某某、陳某某、龍某某等人在疫情期間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假冒3M等多個品牌防護口罩和假冒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18萬餘隻,涉案貨值130餘萬元。經檢驗,相關產品均為不合格產品。通過對案件不斷深挖,共查處涉案有關人員45人,其中5人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江蘇省泰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戴某涉嫌以非醫用防護服冒充醫用防護服銷售案

  2月13日,江蘇省泰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某公司舉報,稱其購買並捐贈給浙江、江西等地醫院的醫用防護服存在質量問題,無法用於防疫工作。泰州市市場監管局立即會同公安機關開展調查。經查,當事人戴某從常某處購入1700件某企業生產的畜牧業用防護服,並自己偽造了該企業出廠報告,將畜牧業防護服宣稱為醫用防護服,以210元/件價格出售給舉報人用於捐贈,貨款總額357000元。經抽樣送檢,該批防護服不合格。戴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產品質量法》“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相關規定,並涉嫌構成犯罪。泰州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檢察機關現已提起公訴,案件將擇期進行審判。


3.湖北省孝感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孝感養天和康泓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後湖店銷售假冒偽劣84消毒液產品案

  2020年2月1日,孝感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場巡查發現的線索,對孝感養天和康泓藥品零售連鎖有限公司後湖店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84消毒液產品標註的生產廠名廠址不存在,產品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孝感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罰款,並沒收不合格84消毒液產品1044桶。同時將此案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2月20日,經公安機關提請逮捕,孝感市檢察院對上游供貨商桂某、楊某以銷售偽劣產品罪作出批捕決定。

4.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鄭某微信銷售不合格口罩案

  2020年2月12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微商鄭某進行調查,查明鄭某在未取得營業執照及相關經營資質情況下,先後購入24000只帶有“KN95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字樣的口罩,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經檢驗,該批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執法人員在現場查獲未售出的口罩7500只。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對鄭某作出沒收不合格口罩、沒收違法所得4.74萬元和罰款105.65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立案調查。

5.天津市市場監管委查處天津市合賜堂健康信息諮詢有限公司銷售假冒3M口罩案

  天津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根據前期查辦案件線索,於2020年2月18日對天津市合賜堂健康信息諮詢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查明當事人通過微信銷售標識為“3M”的口罩共計21750只,貨值金額13.3150萬元。經鑑定為假冒商品。天津市市場監管委對天津市合賜堂健康信息諮詢有限公司依法處以66.57萬元罰款,並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6.天津市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天津市津暢大藥房有限公司銷售侵權口罩案

  2020年2月8日,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天津市津暢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查明該公司銷售的標稱“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系假冒產品,共計銷售1600只。濱海新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對該公司處以17萬元罰款。同時,該局正對口罩來源進行追查。

7.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朱某某涉嫌微信銷售無合格證明醫用口罩案

  2020年2月28日,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醫用口罩的朱某某進行調查,查明朱某某共銷售無合格證明的醫用口罩2950個,銷售金額11800元。由於涉案口罩已全部售出,無庫存口罩可供抽檢,故未做相關質量檢測。當事人涉嫌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上海市奉賢區市場監管局於2020年2月28日立案調查,並於3月4日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已於3月5日對當事人立案偵查。

8.河北省邢臺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經營假冒他人註冊商標口罩系列案件24起

  2020年2月1日,邢臺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對橋西區李馬橋上一輛白色汽車開展檢查,現場查獲當事人田某正在車上出售的口罩1400只。口罩標稱生產企業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邢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派員赴河南核查產品真偽。經鑑定,上述口罩非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屬於假冒產品。根據此案發現的線索,2月4日起,邢臺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深入開展開展專項檢查,截至目前,在南宮、臨西、威縣、隆堯、鉅鹿等縣(市)共查獲經營上述假冒口罩案件24起,查扣非法口罩2.1萬隻。現已辦結21起,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對違法經營者處以罰款共計200餘萬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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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名品(ID:rmrbmp)綜合整理自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主編:馬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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