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嚴打“知產流氓”,追究涉電商惡意投訴人法律責任

4月21日,針對近年來涉電商平臺知識產權惡意投訴頻發,損害平臺經營秩序,浪費司法資源的現象,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發佈《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強調既要依法免除錯誤下架通知善意提交者的責任,督促和引導電商平臺積極履行法定義務,促進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又要追究濫用權利、惡意投訴等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就最高法的這一表態,業內專家普遍認為,這是司法機關將對“知產流氓”現象進行更嚴格規制的信號,惡意投訴者將被更加嚴厲打擊、整治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司法機關將通過制裁惡意訴訟、規範知識產權訴訟秩序,以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

  知產流氓手段不斷翻新,多地法院表示“必須嚴懲”

  據最高法通報,2019年,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穩中有進,審判質效持續向好,但案件數量急劇增加。這反映出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斷加強,與此同時,針對知產領域的惡意投訴也在不斷上升。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圍繞知識產權的惡意投訴頻發,惡意權利人為了非法獲利,虛假陳述、偽造憑證和惡意搶注商標等,手段不斷翻新,這些人也被稱為“知產流氓”。

  據媒體報道,中國最大的艾灸產業帶之一的河南南陽,艾灸企業自2017年以來,遭遇大規模涉專利權訴訟。河南南陽宛艾產業協會介紹說,王某將市場上早已在使用的艾灸底座申請專利,自2017年以來以侵權為名,以起訴為手段,“血洗”南陽艾灸企業,“僅在2017年,就有超過100家南陽艾草加工、銷售企業被起訴,兩年間,這個人拿走上千萬元所謂賠償款。”好消息是,2019年4月,涉訴專利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宣告無效。

  尚法新聞(ID:zgsbfzzk)記者梳理發現,面對洶湧的涉知產惡意投訴司法案例,近期,浙江、北京的多個法院發聲:必須嚴懲。

  3月31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一起偽造判決書惡意投訴電商平臺案件,認定惡意投訴者侵害平臺秩序,須賠償電商平臺經濟損失。該案中,被告持偽造判決書進行惡意投訴,致電商平臺賣家商品鏈接被下,兩個多月無法銷售。而北京朝陽法院在查明本院三起案件被偽造判決書用於惡意投訴之後,在相關司法建議函中痛斥惡意投訴者“浪費司法資源,損害司法權威”。

  而浙江餘杭法院在近日的一次庭審中,發現原告安徽愛道格公司為證明其實際使用涉訴商標,偽造多份證據向商家索賠306萬元。為此,餘杭法院開出新年首張大額罰單:對愛道格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愛道格公司在造假行為敗露後撤訴。

  餘杭法院法官表示,愛道格公司的造假行為折射出其漠視訴訟制度的自大輕妄,是對司法資源的嚴重浪費,必須嚴懲。

  最高法:通過制裁惡意訴訟,營造誠實守信營商環境

  “惡意的知產投訴行為,不僅損害被投訴商家的個體利益,更為嚴重的損害是造成整個知產保護體系的信賴喪失,並‘擠佔’本該用於正當權益的有限的知產保護資源。這種體系性的損害不僅傷及以阿里巴巴知產保護平臺為代表的社會保護體系,同樣損及以法院為代表的司法保護體系。”阿里巴巴法務專家介紹,僅2017年至2019年,阿里巴巴遭惡意權利人連帶起訴的案件就達千餘件,有時候一個團伙就會帶來上百件訴訟。為了維護平臺經營秩序和商家合法利益,阿里也主動聯合商家進行知產維權,狙擊知產流氓。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實施後,對於涉電商平臺知識產權案件審理中如何認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過錯、如何規制惡意投訴等問題,備受關注。

  在司法層面,如何規制惡意投訴及訴訟?今年4月上旬,浙江高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涉電商惡意投訴不僅嚴重擾亂他人經營活動,而且破壞了平臺內的正常經營秩序,同時也是對司法資源的極大浪費。

  “隨著大量案件湧入法院,司法資源也已不堪重負,惡意投訴現象也令人擔憂,如不加以規制只會愈演愈烈。”上述負責人表示,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同時,也要加大侵權及惡意訴訟的懲戒力度,推動知識產權領域訴訟誠信體系建設,不斷提高知識產權審判的司法公信力。

  知產領域的惡意訴訟現象,也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視,並加大司法制裁力度。尚法新聞(ID:zgsbfzzk)記者梳理發現,在最高人民法院於4月21日公佈的2019年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典型案例中,涉知產惡意投訴或訴訟的案例就有5起。

  當日下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江必新表示,要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示範作用,通過制裁惡意訴訟,規範知識產權訴訟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

最高法:嚴打“知產流氓”,追究涉電商惡意投訴人法律責任

  (圖說: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江必新表示,要充分發揮司法裁判的引領示範作用,通過制裁惡意訴訟,規範知識產權訴訟秩序,營造誠實守信的營商環境。)

  (記者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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