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电动车违规充电违法行为


泰山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电动车违规充电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增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为有效遏制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等问题发生,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近日,义马市公安局泰山路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电动车充电安全知识宣传和整治活动。

当天,民警在某小区检查时,发现一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充电,存在安全隐患。民警向当事人董某告知相关注意事项,要求其按照电动车充电公告到小区充电桩充电,并现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次日,当民警再次到董某所在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董某电动车又停放在楼道内进行充电,且拒不整改,随后民警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询问,并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对董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贰百元罚款。

民警提醒:在火警的接报中,因电动车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占比不小。因此,广大电动车主一定要格外小心用电安全。为了确保安全,电动车在使用过程中不要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平时要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此外,车辆充电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应当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小时。

泰山路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电动车违规充电违法行为

供稿:晁泰刚 编辑:张权 校对:张瑜 审核: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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