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 着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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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的有关部署精神,沭阳县检察院党组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将《条例》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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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竹巍逐条领学了《条例》内容,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海涛要求,院党组要切实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建始终走在前、作表率;院机关党委、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全体党员要深入领会精神内涵,把《条例》作为应知应会内容牢记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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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党务业务培训和“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沭阳县检察院专门组织开展一期由支部书记、支委委员、党务人员、党员代表参加的专题培训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竹巍同志从《条例》修改颁布的背景、内容、贯彻落实等三个方面,全面系统解读了《条例》中关于组织建设、基本职责、党的政治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内民主和监督、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领导和保障等重点内容。并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近阶段党建工作任务,提出三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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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要以《条例》为遵循,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是以党支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依托,严格落实支部和党员评星定级、“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

三是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让党建工作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策划:沭检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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