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縣男子號稱能辦理落戶 因詐騙獲刑

謊稱可以為人辦理“含金量”高的戶口。4月8日,山西晚報記者從代縣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以辦理落戶為幌子、騙取被害人錢財的詐騙案。

山西代縣人賈某君,夥同石某飛、韓某榮(兩人另案處理),承諾為郭某旺辦理代縣某景區某村戶籍。賈某君先後製作了代縣公安局雁門關派出所假證明、代縣雁門關鄉政府假證明、代縣上館鎮某村委會假介紹信及他人身份證複印件。

其間,石某飛收取被害人郭某旺約20000元人民幣,韓某榮收取郭某旺10000元人民幣。後因辦理戶籍一事未果,郭某旺向公安機關報案。

代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賈某君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對其應依法懲處。依法判處被告人賈某君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涉案贓款依法予以追繳。判後,被告人賈某君表示服判未上訴。

被害人為獲得一己私利,往往抱著僥倖心理輕易相信通過所謂“內部渠道”能解決問題,在付出了高昂的經濟代價後,換來的也許只是空頭支票。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切不可輕信“內部熟人”“拿錢疏通”“後門關係”等可以搞定一切的說法,避免上當受騙。希望大家擦亮眼睛,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切記通過依法、正規渠道來實現自己的預期和目標,遇到事關切身利益的事項一定要通過政府相關部門或社會權威機構諮詢和辦理,切不可貪圖小利,致使自身財產遭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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