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北仑区高三、初三具体开学时间!学生分批、错峰报到

定了!北仑区高三、初三具体开学时间!学生分批、错峰报到

定了!

北仑区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高三在4月12日下午报到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开学

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教师集体到校上班时间原则上为正式开学前一周

定了!北仑区高三、初三具体开学时间!学生分批、错峰报到

陈张坤 摄

北仑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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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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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桥中学高三学生复学错时错峰报到安排

高三(1)(2)(3)班:12:00—13:00

高三(4)(5)(6)班:13:00—14:00

高三(7)(8)(9)班:14:00—15:00

高三(10)班:15:00—16:00

住宿生到校报到时间为4月12日下午,报到时学校1号门、3号门都可进(3号门外停车更为宽敞)。走读学生到校报到时间为4月13日早上7:00前,报到时请走学校1号门。

泰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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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河中学2020年春季高三年级报到时间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批报到时间作如下安排:

高三(1)班—(4)班:

报到时间为4月12日下午 13:30-14:30;

高三(5)班—(8)班:

报到时间为4月12日下午 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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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线路分布图

明港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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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各级各类学校

自2020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从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决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自2020年4月13日起分批有序开学

高三、初三年级于4月13日开学。中学其他年级、小学高段(四、五、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低段(一、二、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社区学院、成人学校于5月6日以后视情况开学,具体时间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究确定并公布。

在甬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具体时间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另行通知。

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返校的,允许延期返校。目前仍在境外的外国学生和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登记部门核验防疫条件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培训;其中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不得早于当地中小学全部开学后一周开展。

按照教育部通知,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8日;中考相应作延期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级教育、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学校开学工作进行全覆盖督查指导。各学校要切实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开学。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责任,抓实抓细开学前后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北仑区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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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区教育系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宁波市教育局印发的《宁波市教育系统春季开学前后防控新冠肺炎工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意见,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校根据本方案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切实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工作。

一、开学时间

我区高三、初三统一于4月13日开学,高三在4月12日下午报到;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小学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幼儿园于5月6日以后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教师集体到校上班时间原则上为正式开学前一周。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本校疫情防控工作“二方案十制度”,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

3.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落实每日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开学前应对照《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和“二方案十制度”逐一检查核实落实情况,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健全学校、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天按要求通过北仑教育疫情防控填报平台上报相关信息数据。

5.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属地街道、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街道、医院、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

三、全面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全员摸底调查。全体返校教职工和学生需主动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何时返回、返回时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来自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和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返校前将“健康申报表”用电子文档先行提交给所在学校,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申报内容如有作假、瞒报、漏报的,将按区防控领导小组有关规定执行。(健康申报表见附件1)

7.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校要严格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可通过北仑区校园疫情防控监测平台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根据分类错峰开学安排,以开学报到日为时间节点,按时序对近14天来自湖北地区的所有师生员工开展返校前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武汉返回的师生员工,学校要告知其到北仑后应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湖北其他地区返回的师生员工,由区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受控返校的原则,通知其到指定机构开展核酸和血清学检测,两项检测结果均阴性,且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可按要求返校。

8.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教师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校医(保健教师),并在开学前对教师和校医(保健教师)进行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处置程序。

9.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文件要求,对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10.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照区教育局计财科制订的开学后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配齐备足开学后10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11.设置“临时隔离室”。

要在校内设置1-2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现异常教职工和学生后及时隔离送医,但不得设置在学生集体宿舍和保健室。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在相对独立、封闭的场所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与教学场所、师生寝室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集中隔离点、留观场所设置参照《校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设置运行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文件。

12.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13.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在保持教室适当通风的情况下,学生上课时可以不戴口罩,也允许学生自行戴口罩听课,或者在校园间歇性佩戴,对学生往返学校途中或出入校外公共场所,尽可能戴口罩。

四、严格做好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4.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15.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流行期间,对外地来北仑学习考察的团组,各校请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北仑时间。

16.落实体温测量制度。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2次检测体温,并通过北仑区校园疫情防控监测平台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非寄宿制学生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次体温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17.严格校园卫生消毒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校园实施消毒措施。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到校邮寄物品应及时进行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18.加强食品安全与餐饮卫生管理。加强食堂人员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食堂采购人员及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加强食堂、餐厅卫生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推行分餐制,可采取按年级分时段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

19.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负责每天测量体温。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20.暂停各种聚集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2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22.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23.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具体流程见附件2)。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应立即隔离班级学生和密切接触者,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和区疾控部门。确诊和疑似病例的诊断以区卫生疾控部门为准,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散布疫情信息。开学前,全区所有学校均要完成一次疫情处置桌面推演。

五、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4.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学生居家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衔接,按照实际开学时间,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完善教学方案。幼儿园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安排幼儿教学活动和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开学时间及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如需调整学期教学时间安排,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25.落实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各校要组织骨干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坚持“一人一方案”,一对一落实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每周一次向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或其他直系亲属报告其子女学习生活情况。

26.做好个别辅导方案。对前期排摸中掌握的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尤其是在重点疫区尚无法确定返校时间的学生,要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

27.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指导。对正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来源:北仑区教育局、北仑发布、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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