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01

前段時間,一篇關於“談婚論嫁時偷偷按揭買房”的文章在微博上爆火,總閱讀高達4億,直接被頂上了熱搜第一。

文中講述了女孩小玉和他男朋友關於買房的故事。

小玉和男朋友戀愛將近談了三年,打算今年十月份結婚。本來說好是雙方湊房子首付錢,但小玉最近發現男友早在去年7月份,就偷偷按揭了套房,首付是男方家裡人東拼西湊借回來的。

小玉對此不能理解,於是男友把父母叫過來給小玉解釋:

“小玉啊,我們家呢也不是富貴家庭,但結婚還是要給兒子湊個首付來。你們的工資也不高,結婚之後還要生活,要養孩子,你嫁過來也不能讓你受苦。結婚後房屋的貸款也不用你們操心,我們倆老還有些積蓄和退休金,可以幫你們供。”

這話誰聽了心裡不舒坦?換成大部分女人可能都要感激涕零分分鐘嫁了。

小玉雖然感激婆家,但理性大於情感,她直接去找婚姻律師諮詢了。

不問不知道,一問就出大事了,律師直接告訴她:“你這不是結婚,是扶貧。”

鹿姐看這個故事開頭,就跟律師想的一模一樣。

為什麼說小玉扶貧呢?懂一點婚姻法都知道,小玉男朋友的房子是婚前所買,屬於男朋友的個人財產 ,結了婚之後也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至於男朋友父母說幫小玉夫妻還房貸,根本不是為了減輕小玉壓力,而是他們懂婚姻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 :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簡而言之,就是這套房屋跟小玉沒有一毛錢關係,假如小玉以後離婚了,基本上算是“淨身出戶”。

反倒是結婚之後,小玉還要為這個不屬於自己的房子出錢裝修,買家電,還要和丈夫一起還債務。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得知真相的小玉,也理解男方怕女方貪圖財產的心理,並沒有選擇大吵大鬧,而是提出了合理的解決方案:

小玉家裡願意出一半首付,但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婚後男女雙方一起還貸,裝修傢俬家電就兩邊家庭共同湊錢買。

但她沒想到,男朋友死活不同意,他認為小玉結婚就是為了分他的財產,典型的物質女人,根本不是誠心愛他。

最終,兩家人不歡而散,婚約也取消了。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要鹿姐看,小玉方案提的沒毛病,我即保全自己的利益,也沒讓男方吃虧。即便日後兩人離婚,也不會因為財產分割撕破臉皮。

至於小玉男朋友,才是典型的結婚前就想著離婚,滿腹心計的人。要真沒有雜念,何必偷偷摸摸揹著女友買房,在女方明確提出支付50%的首付時,還死活不肯加女方的名字呢?

好的婚姻從來都是雙贏的,而差的婚姻則處處包含著算計。

小玉最終能及時止損,是因為她相信法律,也懂得尋求法律的幫助。

但現實中有多少人,因為無知,也因為盲目輕信,即便上了當還樂開花的幫人算錢?

02

2018年7月,南京街頭上演了一出“原配打最牛小三”的劇情。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一女子坐在一輛奧迪A8汽車引擎蓋上,右手拿著東西,使勁敲打汽車的前擋風玻璃。

據新聞報道,開車的男子是這名女子的老公,被女子發現婚內出軌,但一直避而不見。

女子沒有辦法,只好出此下策當街“撒潑”,希望利用輿論的力量,還自己一個公道。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據媒體報道,兩個人是大學同學,一路創業開公司,可以說是白手起家,非常不容易。

經過兩人的艱苦打拼,公司慢慢步入正軌,物質生活不斷提高,男方也動了歪心思,開始在外包養小三。

最令女人心寒的是,男人知道自己主動公開跟提離婚,肯定要損失很大一筆財產,畢竟創業後大部分資產都是夫妻共同所有。

於是男人心生惡計,用給孩子買學區房的由頭,讓原配心甘情願跟自己假離婚。

因為他知道,孩子是全天下母親的軟肋。但凡涉及到孩子前途問題,母親都會妥協退步。

更可恥的是,男人在離婚之前,利用法律轉移了所有的財產,包括原配名下的房子。

直到小三用短信挑釁上門,該女子才意識到被騙。

只可惜即便弄清了真相,該女子也早已變得一無所有。

別說溫馨的家庭了,就連日後一套用於落腳的房子,她也沒有了。

可憐的傻女人,以為丈夫顧家,以為孩子前途光明,到頭來,卻只落得個“潑婦”的名號。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鹿姐非常同情這位女人,嫁的老公的確是“人間極品”,渣男中的戰鬥機,我相信他日後一定會有報應!

但現階段,鹿姐要說一句可能大家不愛聽的實話:

從這位女子被騙簽下離婚協議書的那一刻,她不再是原配,而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小三。

在婚姻裡,有愛當然是最美好的事情,但愛情不是婚姻的保障,婚姻法才是婚姻的保障!

一旦別有用心之人在合理的法律情況下算計你,而且你也由於不懂法律被騙了。

鹿姐很殘酷也很抱歉得說一句,除了哭泣和懊悔,我們沒有別的辦法。

03

還記得鹿姐上次推送的《女人婚前必看的20條吐血建議》文章嗎?雖說標題寫的女人,其實裡面的建議所有人都適用,包括男性。

鹿姐的初心是想讓更多人懂得婚姻法,不要因此被渣男渣女所騙,傷了心也丟了財。

但當時文章一發出來,評論區幾乎都是批判鹿姐的:

“把這放出來什麼意思?教女人騙錢嗎?”

“你們女人就是貪財,別結婚了,孤獨終老吧。”

“到底是奔著結婚去的還是離婚?太斤斤計較了。”

鹿姐想在這裡藉此澄清一下:

第一,婚姻法不是偏向男性或女性,它是保護有產者。

很多人認為,最新的婚姻法非常偏袒男性,實則不然。

無論男女,你們根本別擔心結了婚之後對方會輕而易舉的奪取你的財產,最新的婚姻法所有的出發點都是:

如果你家出全款,那就是你的個人財產;即便雙方共同出錢買房,你出的多,你就得的越多。

在這個婚姻法的前提下,什麼都不付出就想通過婚姻致富的人,基本上就是竹籃打水一場空,得不到什麼實際利益。

第二,我愛你,不代表我不可以保全合法利益。

我們社會上的人普遍存在這麼一個觀點:

你愛我,就不要計較得失;如果真心相愛,就別動不動提錢。

鹿姐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我愛你,就不能談錢了?我又沒有騙你的錢,我僅僅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啊!

難不成為了證明我愛你,我必須要接受自己離婚後將面臨一無所有的境況?我必須放棄自己所有合法權益當個傻子?

那對不起,我愛你,可你這明顯在利用我的愛耍我。

法律是工具,壞的是人心。當壞人用法律武裝自己,誰敢裸裝上陣?

第三,世事無常,人是會變的。

大多數夫妻,肯定是因為互存愛意而步入婚姻的。

但是鹿姐想問,誰結婚之前能知道對方日後會變成怎樣的人?

我們回顧一些社會上常見的夫妻對簿公堂事件,哪個不是最初渴望恩愛到老,最後反目成仇,永生不見的?

你覺得婚前斤斤計較非常無恥難堪,那婚後因為財產糾紛弄得雞飛狗跳就不難看嗎?

鹿姐結婚前也是跟老公簽訂婚前協議了的,不是為了佔誰便宜,是為了就算有一天彼此不愛了,能夠體面離婚,同時也保全各自利益。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最後,鹿姐想把作家周衝的生活理念分享給大家,無論結婚與否,希望每個人都能牢記這九個字:

別貪婪,別懶惰,別愚蠢。

情場如戰場,真心待人的同時,我們也要擁有預防風險的智慧。



“婚前1個月,我被男友榨乾了”

▽我是鹿姐,一個能治癒你的客棧老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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