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樓下的小麗來找我,讓我給她寫離婚訴狀。
我問其緣故,她說:“老公欺騙了我一輩子。”
“怎麼欺騙的?”
“結婚前,他發誓讓我過上好日子,可到現在他也沒兌現。”
“你認為什麼是好日子?”
“嗯_”
小麗嗯了半天,沒說出口,可能是不好意思說出來。
我說:“這樣吧,你回去再考慮一下,如果你下決心要離,我再給你寫訴狀。今晚我沒時間。”
小麗不愉而去。
小麗兩口子我很熟,當初小麗為了找他老公,曾喝過敵敵畏。在下麗舍生忘死的追求下,他們倆結婚了。小麗曾一度地和大家說:這輩子她就愛他老公。
幾年過去了,她就要離婚。
看來,人無百日好,花無百日紅是有道理的。什麼海枯石爛的永遠,永遠的誓言都是美好的希望。我們從小都有過許多希望,可我們能實現幾個?我是一個沒實現。
不過,我認為小麗是幸福的,她得到過一段她想要的愛。
不求天長地久,但願曾經擁有。這才是實實在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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