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丨程序可以简化,但办案质效不能“瘦身”

近日,白河林区检察院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整个庭审活动仅用时15分钟。


庭审程序可以简化,但法定审查程序却不能“瘦身”。庭审活动虽然只持续了15分钟,但办案人完成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却足足用了10天的时间。


作为案件承办人,该院程群峰检察长详细审查了案卷材料,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在决定对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后,该院严格履行各项法定程序,并主动同审判机关等部门加强沟通交流,达成共识,确定细节,确保庭审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


监督丨程序可以简化,但办案质效不能“瘦身”


据悉,此次庭审活动中,检察机关针对该案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该案当庭宣判,审判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该案的办理,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速裁程序的预期效果。


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为推动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适用起到了有力的示范引领作用,也为进一步压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良好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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