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數額巨大 內蒙古副廳級官員王威亮被公訴

中新網呼和浩特4月17日電 (記者 張林虎)17日,記者從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和林格爾縣委原書記王威亮(副廳級)被提起公訴。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威亮利用擔任土默特左旗旗委副書記兼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呼和浩特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在擔任和林格爾縣委書記期間,翫忽職守,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翫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962年出生的王威亮系內蒙古察右後旗人,仕途從土左旗起步,於1985年10月起從土左旗林業局幹事做起,先後任土左旗旗委辦秘書、團委書記、青山鄉鄉長、土左旗副旗長、旗委副書記兼金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正處級),後轉任呼和浩特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9月,王威亮擔任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委書記,5個月後躋身副廳,任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兼任和林格爾縣委書記。

2019年12月,王威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悉,王威亮涉嫌受賄罪、翫忽職守罪一案,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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