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检察:刑事和解不起诉,助力脱贫攻坚战

近日,平坝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盗窃案,承办检察官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承办检察官调取了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的贫困户档案,并及时与本院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联系,双方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韩某某与妻子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家中还有一位有精神障碍的老父亲,家庭经济困难,其作为家中顶梁柱,如果对其提起公诉,很有可能导致因案返贫。


结合韩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及家庭特殊情况,承办检察官多次与两名被害人沟通,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后,于2020年4月14日与本院脱贫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共同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主动放弃韩某某的赔偿金,当场出具了谅解书,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平坝检察:刑事和解不起诉,助力脱贫攻坚战

2020年4月17日,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于同日向韩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韩某某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认真工作,为家人提供良好的生活保障,提升生活质量。

平坝区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证据标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避免贫困户因案返贫,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证法律严谨性的同时体现法律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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