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统筹"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魏际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一、统筹医药生产流通能力发展与确保药品质量和合理用药

我国拥有近14亿人口,疾病防治负担很重,公共卫生任务艰巨。大力提高医药生产流通能力,保障人民群众有药可用、用得起药、用药安全,增强全社会抵御疾病的能力,满足不断增长的药品需要,事关经济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这就要求社会上的药品"数量充足、品种齐全、供应及时"。药品生产或供应不足,会带来不利的经济社会后果,严重时甚至会造成人道主义灾难。尤其是,我国仍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医疗保障能力、人均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还不是很高,中低收入的普通城镇居民和农村人口还占到相当大的比重,要特别重视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同时,药品又不同于一般商品,治病救人的特性决定着药品质量的严格性和使用的合理性。"质量是医药企业的生命线",医药企业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精益求精、止于至善"的生产经营理念。药品标准作为药品质量的重要体现,国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生在药品使用中需遵循"以患者为中心、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等职业理念,以"优质服务"代替"创收",竭尽全力解除患者的病痛,科学合理地用药,真正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保障人民健康的公益性职能。

大力促进医药生产流通能力发展,切实保障医药生产流通中的质量和使用中的合理,两者缺一不可,共同担负起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保障。

二、统筹医药市场发展与严格监管

经过40多年的改革,我国医药生产流通体制总体上已经市场化,极大激发了医药经济活力,促进了医药生产力的发展,医药市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未来要继续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要求,遵循医药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进一步完善医药市场规则,合理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药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医药市场体系的形成。

但医药市场又不能简单地视作一般商品市场,它是一个责任市场。药品质量的严格性、使用的被动性、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信息不对称性以及药品本身的毒副性,决定了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进出口以及使用等都要符合法定标准,政府必须对医药供应链全过程实施严格监管,否则就会出现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用药安全隐患。必须把推动医药市场发展和严格医药市场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

三、统筹地方医药发展与加强国家引导

我国幅员广阔,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产要素条件、医药资源禀赋等差异很大,这种状况决定了不同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发展符合比较优势的现代医药、特色医药、传统医药、民族医药等。地方发展医药的积极性、主动性、灵活性应当得到鼓励和充分保护,不能忽视。但是,各地医药发展有时急于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盲目发展,难以完全符合国家整体战略部署和整体需要,造成低水平重复和资源的浪费。面对世界医药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跨国医药企业激烈竞争、对国内医药市场影响和渗透加强的情形,促进医药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集中化,做大做强国内医药产业,已经是当务之急。

这就要求中央政府加强引导,完善医药产业政策,根据"全国医药一盘棋"的思想,做好全国医药发展规划,引导地区医药经济合理布局。通过严格医药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环境标准等措施,抑制医药生产的低水平重复,依法关闭生产经营假劣药品、生产经营条件落后、环境污染严重和破坏生态的医药企业;通过财税、金融、土地、信贷等措施,鼓励医药企业以资产为纽带,打破地区和所有制界限,实施纵向、横向并购重组,建立跨地区、跨所有制、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带动作用的医药企业集团,发挥规模效应,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改善医药产业组织状况。各地在医药发展方面,要加强全局观念,克服本位主义,在遵守国家统一部署和医药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在有利于增进全局利益的条件下去实现局部利益最大化。

四、统筹医药经济增长与药品结构升级

我国经济潜力巨大,中长期发展向好的势头没有改变,人均收入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人口规模巨大以及老龄化等一系列因素,预示着国内医药市场规模今后很长时期将保持较高速增长。可以预计,国内医药市场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加上愈益激烈的全球医药竞争,医药发展面临"量"、"质"""方面更高的要求以及供应链竞争。

从量上讲,国内现有医药生产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以满足未来巨大的市场要求,应形成"大型医药企业主导、中小医药企业配套、各种所有制医药企业共同发展"的医药经济格局,全方位推动医药经济增长。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医药发展在"质"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要不断增加药品品种,优化药品结构,改进药品生产工艺,降低资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实现医药产业从"数量扩张的粗放式增长"转到"结构升级的集约式发展"道路上来。

五、统筹医药自主创新与国际医药合作

药物创新是提升国家医药工业竞争力的根本源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多学科协同"的药品创新特点,以及国内大多数医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的现实,决定了我国现阶段难以实施"全面的原始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停留在全面模仿阶段,而是可以在某些领域实现创新突破,国内外有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国际方面,日本药物创新早期远落后于欧美,二战后通过"引进、改良、模仿、吸收、自主开发"的创新策略,在20世纪70、80年代进入了创新高峰期,与欧美并驾齐驱。国内方面,我国在20世纪50、60年代医药生产力很落后、各种要素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就研制出了菁蒿素这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药。当前国内医药生产力和各种要素条件比计划经济时期已大大为改善,技术、资力、人才实力不可同日而语,开展自主创新完全是有能力有条件的。未来一段时期内,我们完全可以走一条"仿创并举、仿创结合、仿中有创、创新引领"的药物自主创新之路。

坚持医药自主创新,并不意味着排斥国际医药合作与交流。相反,要大力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医药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医药技术和工艺,充分利用国际医药资源,通过医药自主创新与国际医药合作的有机结合,加快我国新药自主创制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