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返回扣 华夏银行、阳光财险、太平洋财险等金融机构被罚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布了关于2019年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过去一年中,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涉及保险公司的保险消费投诉93719件,同比增长5.95%。3月31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了41张罚单,针对12家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据记者了解,此次被罚机构含3家银行、4家保险公司、5家保险公估公司及26名相关责任人,合计罚款397.2万元。

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

华夏银行青岛两支行被罚60万

通过青岛银保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处罚信息可以看到,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和平度支行、潍坊银行青岛分行及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3家银行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200万元。其中华夏银行青岛两支行因信贷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被罚60万。

处罚信息显示,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该行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此外,李康、李红涛对华夏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一案承担责任,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给予警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平度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青岛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虚列咨询服务费等行为

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收48万罚单

记者还从中国银保监会青岛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信息看到,保险行业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和平安财产保险3家财险,和中银三星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1家寿险及相关责任人被罚款190万元,另有5家保险公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7.2万元。其中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因虚列咨询服务费等行为违规违法被罚48万元。

根据处罚信息公开表,阳光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虚列咨询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青岛银保监局决定对阳光财险青岛市分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37万元,并责令改正。

相关工作人员宋强对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虚列咨询服务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担责任,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罚款人民币5万元。相关工作人员杨健对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虚列咨询服务费承担责任,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罚款人民币4万元。相关工作人员张城对阳光财险青岛分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承担责任,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其警告,罚款人民币2万元。

保费回扣行为屡碰红线

太平洋财险青岛分公司收两张罚单

在这次处罚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青岛”)也收到了两张罚单。由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太平洋财险青岛被处罚金5万元,相关涉事人员罚款1万元。

早在去年12月2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余中心支公司因为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而被江西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35万元。与新余中心支公司的35万元相比,此次青岛分公司仅被处罚5万元,金额上仅仅只是法律规定的罚款下限。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中的第四款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行业内部人士表示,这种行为对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对致力于“成为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引领者”的太平洋财险来说,他们此次并未在保险行业中成为正面的表率。半岛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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