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投资者提问:“公司18年9月18号发布的三年股东回报计划:三年累计不低于30%可分配利润。18年分配10%利润,是否可以理解在随后的两年公司会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即每年的现金分红都将超过30%

用户提问来自:傲龙堡二堡主夫人

公司18年9月18号发布的三年股东回报计划:三年累计不低于30%可分配利润。18年分配10%利润,是否可以理解在随后的两年公司会加大现金分红力度,即每年的现金分红都将超过30%.谢谢董秘!

董秘回复:

您好,我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我行将统筹综合考虑经营发展成果、股东投资回报、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市场情况及更好地促进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谢谢!

2019年10月24日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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