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 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

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 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

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 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

为有力推进“四河同治,三渠联动”工作,瀍河区检察院联合区河长办、区公安分局,共同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工作机制,立足区域协作、部门联动,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机衔接。

为实现“水清、岸绿、路畅、惠民”的总目标,近日,我院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辖区内大石桥、中州渠小北门桥、瀍河治理二期三标段项目、朱樱湖等流域,逐一进行了排查。(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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