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佈《關於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本次通知時國家發改委、住建部等15部門聯合發佈。通知提出:為防止審批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審批部門不得要求項目單位提供本通知之外的申請材料。
通知附件中《統一名稱清單》和《申請材料清單》包含了包括了當前各類投資項目開工前需要辦理的42項審批、核准、備案類事項以及需要提交審查的258項申報材料,同時明確了各項審批及其申報材料針對的項目類別及適用情形。自2019年3月15日起,全國統一按新版《清單》執行。
以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為例,需要提供9項材料,各地不得要求提供清單之外的申請材料。
此次公佈的事項清單,既有項目立項和決策階段的審批、核准、備案事項,也包括各專項評價和工程報建類審批;既包括通用於一般投資項目的10餘項審批,也覆蓋了不同情形下部分和少數項目需要辦理的審批事項,是對目前政府管理權責的一次“大起底”。
15部門在通知中要求,各級審批部門在並聯審批中均需使用統一名稱,前一項審批辦理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通過在線平臺共享、不再要求申報單位在後續辦事中重複提交。各級各部門要通過按照一個清單、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各項審批,切實解決重複審查、重複索要材料以及材料要求不一致等問題。
文件原文
關於印發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9〕2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水務)廳(局)、衛生健康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地震局、氣象局、菸草局、林業草原局、文物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
為嚴格執行並聯審批制度、規範投資審批行為,提高投資審批“一網通辦”水平,現將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下簡稱在線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清單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附件1),統一修改相關辦事指南中涉及的投資項目審批管理事項名稱。審批管理事項有子項的,應在統一名稱的基礎上作進一步明確細化。
二、各級有關部門應按照《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附件2),進一步明確細化相關審批事項辦事指南。為防止審批工作中的自由裁量權,各級審批部門不得要求項目單位提供本通知之外的申請材料。地方法規有明確規定、確需項目單位另行提供的,由各省級投資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通過在線平臺公佈,並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三、為確保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通過在線平臺辦理審批和歸集信息要統一使用本通知規定的事項名稱和申請材料名稱。各地方平臺要按照清單調整系統功能,從2019年3月15日起按照統一名稱開展審批事項辦理和信息歸集共享工作。
四、為切實減輕項目單位負擔,項目單位在線提交的申請材料和部門的批准文件,作為後續審批事項申請材料的,應通過在線平臺共享獲得,不得要求項目單位重複提交。
五、清單內的審批管理事項和申請材料由中央平臺按照統一規則進行編碼,編碼規則另行發佈。
六、本通知中的審批管理事項和申請材料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投資審批制度改革中,事項有調整的將及時修訂和公佈。
附件:
1. 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統一名稱清單(2018年版)
2. 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投資審批管理事項申請材料清單(2018年版)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安全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 利 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中國地震局
中國氣象局
國家菸草局
國家林草局
中國民航局
國家文物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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