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4月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正式公佈。這一份重磅意見,將會帶來很多利好!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這是中央第一份關於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文件,涉及土地要素、勞動力要素、資本要素、技術要素、數據要素等方面。

近些年來,土地制度改革一直是重點。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也是這份意見強調的因素,排在第一位。

意見關於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的表述一共有四點:

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

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完善土地管理體制

國家在這個時候出臺意見,應該是出於疫情對經濟影響的考慮,想清除一些土地要素上的障礙,加速土地要素流通,促進經濟發展。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關於推動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內容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意見提出,“深化產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主要目的是節約企業用地成本,減輕企業負擔。

1.健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供應、作價出資(入股)等工業用地市場供應體系

2.推動不同產業用地類型合理轉換,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

出讓土地一般按照最高年限(50年)評估土地出讓金。年限高,土地出讓金就高。

但說白了,很多企業活不過50年。南方日報援引的一份研究報告顯示,世界500強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40-42年,中國企業的平均壽命只有3.7年,中小企業只有2.5年左右。

所以說,很多企業按照50年限繳納土地出讓金,就是極大的浪費。

幾年前,國家就意識到這一點了,全國多個地方推出了“彈性年限供應”,原則上不超過20年,會靈活確定工業工地的出讓年限。這可以為企業省下一大筆錢。

這還不夠。

地方政府還說了,企業可以直接租土地來用,也可以先租用,再以出讓方式繼續使用土地。

作價出資(入股),就是國家對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進行估價,作為出資投入企業。

上面是針對需求方的。在供給方面也有所改革,長期以來,中國單宗土地出讓不會分割成小塊,但現在新興產業用地空間不大,用不了那麼多地,就產生了供需矛盾。

現在政府想了一個辦法,就是允許一塊土地有多種用途,比如工業、倉儲、研發、辦公等等,將不同產業、不同企業的用地需求協同起來。

這樣,一家用地量少的智能製造公司,就可以和別的工廠、快遞倉庫一起使用一宗土地。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意見提出“鼓勵盤活存量建設用地”。要“推進國有企業存量用地盤活利用”。

澎湃新聞給了一個分析角度:比如一些國有企業效益不佳,會產生一定閒置土地。這些土地有使用用途的限制,沒有辦法盤活利用。

另外一方面,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用地供應也是一個問題。

現在,政府想織一個連接兩端的紐帶,希望通過多種方式盤活國有企業閒置土地,用這塊地建保障性住房。

這樣,既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也會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當地民眾的居住問題。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意見提出“完善土地管理機制”。 “推動土地計劃指標更加合理化,城鄉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應更多由省級政府負責”。

這要從“城鎮化”和“城市化”之爭說起。

之前,中國倡導新興城鎮化建設,國家鼓勵年輕人到就近的城市工作生活。

人來了就要買房子。這裡就涉及到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用地指標”:國家會給每個城市確定一個時期內建設用地面積的最高限度,各地不能突破。

因為國家鼓勵年輕人就近工作生活,用地指標就向三四線城市傾斜。

但說白了,人總是往錢多的地方去,因此紛紛湧到大城市。這樣就造成大城市用地指標不足,小城市建設用地浪費。

現在中央也認識到這一點,所以說要推動用地指標的合理化,大城市能得到更多的用地指標,中小城市的用地指標就會減少。超級城市、特大城市迎來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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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還提出“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大概分為兩點:

制定出臺農地入市指導意見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

咱們分開來說。

首先農地入市。以前,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需要先轉成國有建設土地,再拿出來拍賣,這樣農民得到的補償並不高。

後來,國家要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了農地入市的指導意見,想讓農民從中得到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城市也可以得到更多可利用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土地不足問題。

這對於住在城郊的農民比較有利!之前,礙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無法直接入市,轉成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城市雖然用地緊張,也很少動這塊土地。政策改變之後,城郊的農民可以出讓這部分土地,獲得更多的收入。不過農地入市改革已經推進多年了,這一點倒並不新鮮。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國有土地供應主要通過劃撥和出讓兩種方式。比如國家機關、軍隊用地就可以直接劃撥,不用花錢;開發商想要建樓就要拍賣轉讓獲得土地。

早在2017年,國家出臺的《關於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範圍的意見》就指出,一些可以用劃撥形式獲得土地的項目,比如養老、教育、燃氣供應等,可以以出讓、租賃、入股的方式獲得土地。

以前劃撥都是無償、無限期、無流動的,現在變了。誰出的錢高就給誰,發揮了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

土地市場,將迎來鉅變!


上述意見,有的說法在早幾年就提出來了,為什麼現在還要強調一遍?

還是疫情影響。

澎湃新聞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倒逼我國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

疫情加劇了經濟下行壓力,中央為了對沖負面影響,確保經濟發展,出手清除土地要素障礙,推動地方政府加強執行。

好些改革措施,只要落實到位,都會帶來非常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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