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這些年看了不少小品。然而,對我來說看過上百次還想看的就三部:朱時茂與陳佩斯演的《主角和配角》;宋丹丹、趙本山與崔永元演的《昨天·今天·明天》;大兵、黃榮與史雅欣演的《賽諸葛》。余光中先生說,怎麼識別現代作品是否經典?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能否經得起反反覆覆看。這三部,我認為符合此標準。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崔永元Ta成為世界級的“名嘴”,決不僅僅是靠嘴皮子

Ta有著很深的“根底”,而這些根底決非一日之功。Ta不同於那些淺薄、做作的主持人,Ta的魅力除了來自機智、詼諧的語言,敏捷縝密的思維,廣博豐富的知識,還來自Ta的內在氣質、Ta那寬容大度的胸襟、坦誠實在的性格。正是這些,使Ta具有一種看不見的感染力和號召力。儘管Ta外表冷峻、語言犀利,卻有著很好的人緣、很旺的人氣。

但Ta是個可憐人。

2003 年,Ta被“姨媽精”(六神磊磊創造的詞彙)的時候,微博還要七年才創立 —— 那時候Ta只能通過被動接受傳統紙媒記者的採訪澄清自己沒有婚外戀…… 而全國人民都是吃瓜群眾,樂於相信嚴守一就是崔永元…… 這種傷害到今天也沒有解除,事實上也不可能消解 —— 是永久性傷害。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看到傳聞說,Ta舉報了一份三位數的人員名單,感覺不可信!

Ta和另一個人一左一右,同時發起了對大城市基層公安執法的進攻 …

人家指出名道出姓公開被舉報者,這人職務不高也不低,案子就不屬於上海警方管轄,而屬於上海監察委員會和長寧區監察委。期待上海監察委給公眾一個權威的調查結論。

實名舉報這條路不好走,制度的設計給予舉報人太大的舉證責任,而流程痛苦得就像自己被查。Ta調轉槍頭從大眾明星指向地方警察,性質已經完全不一樣,希望有結果。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有網友說Ta舉報範,首先是合法的。舉報都是合法的。

但是,Ta和別人鬧矛盾,不是這個女人引起的。你早不舉報,晚不舉報,和別的男人鬥,舉報一個知名女演員(是合法的),引發關注,這個手段實在是高!我首先肯定你的舉報是合法的,但是,舉報的初衷是維護正義,而不是借勢。

還有人說雖然都不知道真相怎麼樣,但是娛樂圈大概率會有很大的動盪。

從一系列的調整稅率等林林總總的事來看,我覺得,之前可能錯怪Ta了 。

如果有什麼陰陽合同之類的被牽涉進來,那不是Ta指出來的;

人家早就磨拳擦掌,準備把整個動物園的上至大象獅子,中間的豬馬牛羊,小至倉鼠小鳥,全都宰個夠了,那邊的鍋都已燒熟了;

反正全都要扔鍋裡燉的;

崔的作用只是說,啊,我看那隻大象挺胖的,可以先殺那隻;

其實,沒有Ta說,大家也會一視同仁,全部被燉,一鍋熟。

不過,先殺的那隻,可能會被放多一會兒血,比較難看。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關於影視娛樂界偷逃稅問題,這些年來是廣泛存在的潛規則,如果不是Ta 勇敢站出來舉報, 范冰冰一類的問題仍將長期存在。要問一問的是,稅務系統為何長期對此不作為?是真的不知情,還是知情不查?若是後者,總該是瀆職吧。如今範的問題終於處理了,但是實際情況還是遮遮掩掩,比如,補稅罰稅的基數是多少並沒有交代。今天又公佈了對相關稅務人員的問責結果,更感覺是罰酒三杯,頗有點撓癢癢的意思。又得問一問的是,鉅額稅款流失,如此輕描淡寫處理,到底又是為了什麼?

德不孤必有鄰!這是中華流傳下來的一種精神,是民族精神。Ta雖起於私人尊嚴的維護,Ta私人的一些觀點也並不是全對,但是到現在大家都看到Ta的這次行為已經超乎私義,Ta的捨身成仁式勇敢已經是關乎這個社會的公義和大是大非了!

Ta雖然走的不是體制路線,但Ta是有據發聲,並且起到了配合追繳稅款的正面效果,震懾了影視界的其Ta逃稅者,因此Ta毫無疑問在整個事件中扮演了一個正面角色。這樣的角色應當得到總體上的鼓勵,以及保護。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這樣的鼓勵和保護是不會以傳統方式體現的,最重要也最值得關注的應該是Ta之後在我們國家輿論場的影響力會不會受到抑制。這次鬥爭給小崔帶來巨大的網上影響,Ta只要能夠繼續比較自由地使用這些影響,這就是中國社會(官方是其中的元素之一)對Ta的態度。

影響越大,責任也會相應變大。如何使用被大大強化了的影響,對Ta大概是個新的考驗。

上海公務員系統的作風在全國是比較好的,這是各地人比較普遍的評價。Ta的個人經歷未必具有代表性。支持小崔未必就要跟著懟上海警察,在這一點上,希望大家能夠跳出來,站到更公允的位置上。

崔永元: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崔永元的事情,讓想起了羅永浩的一句話:如果我不小心踩到了屎,我會讓屎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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