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華瑤族自治縣2020年農村水電站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公示

根據《湖南省水利廳辦公室關於做好農村水電站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湘水辦[2020]4號文)及市、區相關文件要求,各農村水電站落實了政府監督、行業監管、業主負責“三位一體”安全責任體系及防汛行政、技術和巡查“三個責任人”,現將江華瑤族自治縣農村水電站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9日)。

附件:

江華縣農村水電站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彙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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