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冪“詐捐門”一審勝訴,“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3月20日,楊冪“詐捐門”有了最新進展,法院駁回了原告李萌的全部訴訟請求,李萌敗訴,楊冪勝訴。

楊冪“詐捐門”一審勝訴,“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2015年10月21日,楊冪主演的電影《我是證人》在成都路演。現場,楊冪透露為成都特校的盲童捐獻了100只盲杖、50臺盲人打字機。隨後一幫來自盲校的盲童還上臺讀了一段感謝信。原本這是一件幫助盲童的善事,可事情過去了2年半,2018年4月有記者瞭解到這特校的孩子並沒有收到這一批捐贈物品。

楊冪“詐捐門”一審勝訴,“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2018年4月17日,連接楊冪與盲童的“中間人”李萌向媒體曝光了這一件事,並指責楊冪詐捐。“詐捐門”一曝光,一石激起千層浪,網友們對此事高度關注。事情發生之後,楊冪和工作室也是先後發文道歉並打算解決此事,表示正在以最快的速度落實這件事情,後來楊冪方也的確是落實了捐贈,但是楊冪形象因此受到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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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楊冪完成了補捐,可中間人李萌卻表示對方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並將楊冪及工作室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立案。李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提出,要求嘉行傳媒對於之前在微博發佈的正式聲明中不實的部分進行公開賠禮道歉,同時進行經濟索賠一元錢。當時李萌還曬出了起訴書,表示一定要討回一個公道,讓楊冪給他親自道歉。

楊冪“詐捐門”一審勝訴,“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隨後,楊冪和李萌展開了一年多時間的證據舉證,雙方一直都是各執一詞。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區法院發佈一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原告向被告(楊冪)邀約發起本次公益活動後,長期未能實際完成捐贈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釋,原告存在明顯過錯。被告在捐款後未能及時將捐贈物品落實到位,亦存在不當之處,但被告已公開就自身過失向公眾道歉並實際完成捐贈工作,被告發布聲明內容基本屬實,且無侮辱性言辭,故不能認定該聲明構成對原告名譽權的侵犯。

楊冪“詐捐門”一審勝訴,“詐捐門”事件是怎麼回事?

事情過去那麼多年,到今天也漸漸的平息了下來,不管最後誰是誰非,事情總算解決了。希望以後在類似捐贈事件中捐助者要非常注意細節,千萬不要再讓受捐助對象受到傷害。不然,捐助者雖然做了好事,反而會遭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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