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评选扬尘治理“绿色项目”,污染天气也有施工“特权”

4月8日记者获悉,为着力解决扬尘污染治理“一刀切”问题,切实有效改善空气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潍坊决定开展扬尘治理“绿色项目”创建评选活动,充分调动企业扬尘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获得“绿色项目”的工程,在评先评优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方面予以倾斜,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措施管控期间,除土石方作业外可以继续施工作业;橙色、黄色预警,启动二级、三级管控期间可正常进行施工。

此次创评范围为各类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企业)成立相应的扬尘治理管理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实施细则,做到管理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整改到位,确保扬尘治理工作目标完成。

潍坊评选扬尘治理“绿色项目”,污染天气也有施工“特权”

现场管理方面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严格落实施工现场“6个100%”防尘措施(工地周边围挡达标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率100%、易扬尘物料及裸露土地覆盖率100%、拆迁及清扫湿法作业率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率100%),项目安装视频监控,符合省地方标准的扬尘在线监控设施,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2、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焚烧塑料、废料等材料。3、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土方(弃土)分类存放和清运。在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清运,应当采用垃圾通道或其它密闭容器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暂存或清运建筑垃圾时,应当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4、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一辆洒水车。施工楼层干一层,清理一层,确保无尘。5、施工现场所有切割作业必须有降尘措施。6、土石方作业时必须执行湿法作业,采取雾炮及喷淋洒水降尘。使用的渣土车必须在相关部门备案,且密闭运输、覆盖完整、干净上路。7、施工现场使用非道路机动车辆必须有合格标志。8、施工工地雾炮机喷雾距离达到80-100米以上。

“绿色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实时淘汰制度,原则上每季度评选一次,实行总量控制,每年评比数量控制在各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总数的10%以内。各县(市、区)设立由住建、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的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受理“绿色项目”的申报、登记、评审及后期监管等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县市区住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绿色项目”的日常监管,要定期检查“绿色项目”扬尘防治落实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降低扬尘治理标准、“六个百分百”未落实、PM10超标或在上级部门督查中存在重大问题被通报的,取消“绿色项目”资格,并在一年内禁止再次申请。

Via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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