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非法集資常用套路:高息誘惑點子歪,包裝貼金巧掩蓋

揭穿非法集資常用套路:高息誘惑點子歪,包裝貼金巧掩蓋

適逢“5.15”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宣傳日及今日頭條“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正式啟動,我作為一名理財規劃師和自媒體財經領域的創作者,覺得有必要結合自身經歷和理財知識,為大家剝開非法集資在各種新概念和高科技包裝下的“金玉”外衣,看到其“敗絮其中”的另一面。

在進入正題之前,我們先來了解非法集資的概念:

簡單來說,非法集資就是未經批准,利用高息和虛假承諾向社會大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目前在經濟犯罪的量刑中,非法集資涉及到五個罪名,常見的有兩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二者的區別是: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如果被定為集資詐騙罪,刑期一般都是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刑期則在10年以下。

通過以上概念的解讀,我們知道,非法集資是一種非常嚴重的經濟犯罪行為。

自1994年無錫新興公司成為建國以來非法集資第一案後,伴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其也從線下走到線上,從原始的“簡單粗暴型”逐漸走向披著各種高科技、金融創新、政策試點外衣的以“P2P”、“私募基金”、“消費返利”等為代表的“高大上型”。

一樣的是都用高息做誘餌,

不一樣的是更難識別,套路更多。

現在來看一下非法集資常用的幾個套路:

揭穿非法集資常用套路:高息誘惑點子歪,包裝貼金巧掩蓋

方法簡單粗暴,直接許諾高息

非法集資之“簡單粗暴型”

我的老家在豫東平原一個貧困縣的農村。記得是2014年前後,一次我回家看望父母,路過村口時,見路邊停著一輛跑車。正準備過去,車裡下來一個人笑著跟我打招呼,我仔細一看,這不是后街的初中同學趙三嗎?

我說,一年不見,幹啥呢,發這麼大的財?他說,跟幾個朋友玩金融呢,合夥搞了個擔保公司。

簡單聊了幾句後就回了家,晚上吃飯時無意中說到趙三時,我爸一臉驕傲的跟我說,你這個同學現在發了,也挺照顧咱家的,咱家的五萬塊錢放到他那,別人都是2分利,給咱家按3分(我老家一般都說月利幾分,比如2分相當於年化24%)。

我堂哥跟我說,他做的算小的,現在周邊農村稍微有點勢力的能人都參與了。我聽了,趕緊跟他們說,這是非法集資,本錢找個由頭儘快要回來,別人我管不著,你們誰都不能把錢放到他那。我爸雖然有點不懂和不情願,但看我一臉的嚴肅,幾天後還是找理由把錢要回來了。

就在那年年底,省裡統一行動,趙三他們被抓,募集的錢已被他們揮霍了大半,多數參與者血本無歸。

這個非法集資案例,就發生在我身邊。

方法簡單粗暴,直接許諾高息並利用農村的熟人社會吸收募集資金。因為現在農村裡多數都是老年人,他/她們根本不具備相應的理財觀念和風險意識,也沒有更多的理財渠道,所以極易輕信熟人而把自己攢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血汗錢拱手於人。更可恨的是這些錢真的是老人們面朝黃土背朝天從地裡一分一分刨出來的。

在此提醒各位老人,再遇到類似情況時,一定要記得先跟子女溝通或者把錢交給子女幫忙打理。你想的是高息回報,騙子們覬覦的卻是你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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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之P2P平臺

P2P本身是指網絡借貸平臺,這個平臺相當於一個信息中介。我們通常說的買點P2P,是說通過P2P進行投資或借款。

那為什麼會出現P2P“爆雷”呢?

其實如果所有平臺都嚴格按照信息中介的定位來運作的話,根本就不可能出現“爆雷”,因為按照平臺設計的借貸規則,所有的法律關係都發生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作為平臺是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

但是在實際經營中,部分P2P平臺慢慢偏離了這個定位並走上非法集資的道路,其背後的原因有三:

1、出借人信不過借款人,無法核實和信賴借款人的項目真實性和還款能力。相對借款人,出借人更願意相信平臺。所以,把錢先借給平臺,平臺再借給借款人成了一種需求,資金池由此而成。

2、發現借款人的投資項目不錯,買過來自己操作,這樣自己既是平臺又是借款人。就像平臺本身是個紅娘,發現某個女孩不錯,自己娶過來當老婆了。這就是我們常說的平臺自融資。

3、收取的“中介費”無法滿足其更大的慾望。所以購買大量空殼公司,製作假標書,包裝假項目。走到這一步,就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這麼簡單了,而是涉嫌集資詐騙。通過空殼公司的假項目拿到平臺上借款人的資金,然後經層層轉賬,最後到平臺控制人的賬戶。

而在法律和行業監管層面,P2P被明確要求:

1、不得私自增信。即不能找明星代言,不能拉政府機構、上市公司等為其背書。

2、不得歸集資金,形成自己的資金池。

3、不得自融資,也不得以平臺或其他任何名義吸收募集公眾資金。

當平臺逐漸弱化自己融資中介的身份而往非法集資的方向越走越遠時,因為平臺巨大的融資、運營和宣傳成本,融進資金的成本甚至高過出藉資金利息,資金鍊的斷裂是必然,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前段時間的P2P“爆雷潮”以某頭部平臺崩盤達到最高潮。箇中原因,概莫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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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之私募基金

顧名思義,私募基金是指私下的以不公開方式向特定對象募集資金,用於特定項目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對投資對象的要求非常嚴格,面對的是有投資需求和投資經驗並能承擔相應風險的高淨值人群。其對人和資金量的高標準要求就已經告訴大家:普通人請遠離!

但一些不法募集人利用普通人對私募基金的不瞭解,以其為幌,行非法集資之實。

前段時間某省剛被查獲、轟動一時的某某財富管理公司就是用私募基金做幌子,在幾個剛拆遷的城中村中,通過業務員上門推銷和行賄關鍵人(村幹部)迅速募集上百億的資金。

當時,該公司宣傳該基金已經在監管部門備案,背後有某上市公司做後盾,募集資金用於城中村後續的開發改造,資金比放在銀行理財還要安全,而且年化收益高達30%以上,再加上個別村幹部的推波助瀾,不知真相的村民把自己少則百萬多則上千萬的拆遷款拱手相奉。

在資金鍊斷裂前,平臺實控人轉移剩餘資金跑路,後被遣返回國。但大部分資金已無法追回。

上述案例中募集手法並不高明,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破綻:

1、私募基金根本就無備案一說。

2、公開(不允許)向不具備投資資格的個人或群體(村民)募集。所謂具有資格的特定群體是說,除了資金量外,還要具備一定專業知識,對投資項目瞭解並且有獨立投資分析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3、宣傳無風險和承諾保底收益(不允許)。

如何識別哪些是披著私募外衣的非法集資呢?

1、從程序上看。①有沒有盡責對投資者做了合格投資者調查問卷。②有沒有向投資者明確說明投資風險並提醒。如果沒有做,就是違規的。需謹慎投資。

2、看管理人。要到官方機構查詢管理人有沒有登記,如果沒有登記,那肯定是騙子!有登記的話要看有沒有不良和處罰記錄,如果有,也需要謹慎投資。

3、看合同。合同裡要著重看投資的存續期,特別是股權基金,因為其投資的都是未上市的公司,從培育到做大做強到上市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如果存續期只有3個月,或者半年一年,就肯定有問題。

4、如果合同裡有明確的6%、10%、30%等保底收益時,就一定不是私募基金,千萬別投!因為正規的私募基金合同不得向投資者承諾保本和保底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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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元購物,消費全返

非法集資之消費返利類

消費返利本身是一種很好的促銷手段。但生活中卻被一些網上商城和平臺利用,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常見的是類似“0元購物,消費全返”模式。

我身邊就有一個朋友下載了一個網上商城APP,本來一桶100多的色拉油被虛高標價為350元,購買後這350元會按照一定的週期和規則全部返回,等於這桶油一分錢不花。等你消費到一定級別後,甚至連實物都沒有了,直接變成了虛擬交易。

與所有的非法集資一樣,剛開始的返利按時到賬,以吸引你投入更多的資金。因為這種模式初期投入資金較少,而且確實能佔到“便宜”,所以,不但很多老年人參與其中,就連一些年輕人也是玩的不亦樂乎。

其實,這種模式的實質是:延期兌付。通過小恩小惠吸引你不斷加大投入並延長資金在平臺的沉澱時間,看似有兩三倍的收益,但領取的過程非常漫長。商城或者平臺一旦資金鍊斷裂,你的幾倍收益甚至本金都將灰飛煙滅。

因為平臺所有規則制定都是為了侵佔你的本金,為不是真的想返你幾倍的收益!

1、制定一個非常長的返利週期,反正短時間內不會讓你領走大部分本金,更別說收益了。

2、制定一個非常長的返利規則,甚至複雜到規則的制定者都不能完全搞懂。

總之,交錢過來很容易,想把錢拿走,門都沒有!

寫在最後

一樣的高息誘惑,不一樣的套路。

本文通過身邊和社會上有較大影響的非法集資案例,解析了在社會經濟高速發展過程中,其借用P2P、消費返利和私募基金的概念行非法集資之實的幾個常用套路。

但現實生活中,非法集資的變種和套路更多,比如,利用人們同情心搞的慈善平臺,用區塊鏈作掩護的虛擬貨幣投資類,以*M為代表的互助金融類,個別金融從業人員虛構產品或內部運作等等。因篇幅所限,不能一一盡言。

但萬變不離其宗,無論如何包裝貼金、找什麼機構站臺、打著什麼幌子,最終都無法掩蓋其借新還舊、借東牆補西牆的龐氏騙局本質。因為高息誘惑和信息不對稱,導致很多不具備投資常識或沒有能力承擔風險的人去幹了一件最有風險的事兒。

最後借用銀保監會郭樹清主席的一段話來結束今天的話題:“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投資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個問號了;收益率超過8%,就很危險了;收益率超過10%,就要做好損失全部本金的心理準備了。”

力橙財經,為您深度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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