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反之,有減免

疫情期間,學校未開課先收費的問題,教育部明確:不可以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很多學校,尤其是幼兒園未開課預收學費的問題,很多家長都在討論,很多平臺都有問這些問題。如,在疫情期間,未開課,先收學費合理嗎?由於疫情延遲開學幾個月,學校住宿費還提前全額照收可以嗎?對此,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教育部網站發佈了具體的消息,明確表示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公告上是這麼說的: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教育部不僅明確部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同時還明確表示需要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公告上是這麼說的:

 “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教育部: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反之,有減免

教育部: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住宿費;並要加大資助力度

另外,教育部還明確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亂收費。

在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各類學校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對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確需收取的合規收費事項,通過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官方網站和公眾號等正式渠道統一公開發布,並採取點對點聯繫等方式告知,儘量避免通過家長微信群、QQ群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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