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偷稅漏稅是否會有牢獄之災?

自從范冰冰被爆料偷逃稅後,因為這件事比范冰冰本人重要,涉及整個影視圈,也對其他影視人員發出了最後通牒。據媒體報道,經稅務部門查實,范冰冰在電影《大轟炸》劇組拍攝過程中,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交了稅,2000萬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稅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范冰冰偷稅漏稅是否會有牢獄之災?

這只是一個小零頭,最關鍵的是查出了范冰冰個人和公司少繳稅款2.48億元,其中偷逃稅款1.34億元。

也就是說,這麼長時間,稅務部門共查出,范冰冰偷漏個人所得稅和公司偷漏稅,一共2.55億元。

范冰冰偷逃稅金額這麼巨大,是否會陷入牢獄之災?

這個問題,就看范冰冰能否一口氣拿出8.83億元把此事了掉。如果拿不出來,百分之百坐牢。

因為現在稅務部門對范冰冰偷稅的行為,定性為行政違法行為,屬於首犯,所以實行的也是行政處罰,只要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偷稅的稅款、滯納金、罰款,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只有在超過規定期限不繳納稅款和滯納金、不接受行政處罰的,稅務機關才會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看來,正如網友所說,范冰冰只是破財消災,人不會有事。

范冰冰偷稅漏稅是否會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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