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往事:下鄉七年我六年決算情況超支

讓我們一起傾聽親歷者的故事,感悟歷史中的人、人的歷史……

超支超支又超支

明(民)亮:

你好 !

關於我隊決算問題以(已)在十一月底辦好,拿我隊決算情況簡單介紹一下,給你心裡德(得)到一個明白。

從糧食來說,每10分,9兩5錢穀,勞動工分1918份(分),基本口糧243斤,工分糧182.2(斤),補助糧75斤,共計500.2(斤),每人平均500.2(斤)。

從產值決算來說,每10份(分)0.23元,勞動及補助工分1918(分),勞動報酬錢47.07(元),扣除部分13.32元,兌糧食500.2斤,扣幣47.52(元),口(糧)油0.6斤,扣幣0.54元,扣醫療費1.00元,合計扣62.38,你超支17.31元。黃豆按分配你有4斤整。

另外請你給我辦一件事情,好嗎?爸爸家和我家想你給我們搞(買)6斤膏(豬肥肉)來,如果能搞(買)白糖也搞貳斤來。來隊時給我們帶來,到我們家一定拿錢給你。

致:

春節快樂!

戰友:王書才

74.古(歷)12.30日

隊上補助75斤糧食後,我才吃上隊上平均糧。

我下鄉第一年的69年,勞動工分只有1140分,按省革委規定,隊上補助146斤糧食後吃600斤谷,我才超支一塊多。 1974年我工分有1918分,卻超支17.31元。 下鄉七年,我六年超支,只是最後一年(75年)去養路了年終才有二十幾元的收入,但我又沒要,而是叫我房東領取,因該年10月我已病退回城。

在鄉種田六年,我每年春節一回家就是二三個月,也不懂得什麼節令,只是看到人行道的樹發芽了,才想到:哦------我又該要回鄉春耕了。

因我愛做好事,不管是誰,只要隊上社員要我在城裡買生活緊缺之物,只要我能幫到,我都會滿足的,更何況來信者的父親是隊長,買這點東西是不成問題的。正因為我人緣光繫好,所以,即使我回家再久,也沒有誰來批評我,更何況,我本來就是多餘的人,可有可無。

春寒雨綿綿,我是不願出工的就到大隊部去看報,將蓑衣借給一“四類分子”(黃埔軍校一教官),因他的蓑衣早破已遮不了雨,而我的新蓑衣對於衣單體虛的他來說真求之不得,即可遮雨又很暖身,而他,只要不病倒,是天天要出工的。年年端午節我要回家,平時還喜趕圩會友,出工可以說是“三天打魚,二天曬網”。我真正出工高潮是當保管員,不把稻穀全部曬乾我是不能回家的,連趕圩也得放棄。我雖年年超支,但現在回想起來還覺得我做了一件好事,因在當時糧食最緊張之時,我不去多出工、多掙工分與農民爭利分食,怪不得農民不批評我呀,我到此時才明白。好的我隊只下了我一個,如下的多,農民豈不更慘!?

王書才只比我大一點,現在我市一餐館打工,我倆還有聯繫。

知青往事:下鄉七年我六年決算情況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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