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嘉決定對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繳費標準和享受保障待遇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一、資金籌集方式
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實行繳費標準與保障水平掛鉤。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政府、村集體經濟組織、個人共同出資籌集。
二、調整標準與待遇保障
2019年永嘉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繳費總額為79800元,今年繳費總額將增加到96600元(其中:政府承擔31880元,村集體和個人承擔64720元)。
2019年,享受相應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為665元/月。二檔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為585元/月。三檔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為505元/月。今年享受相應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增加到805元/月。原享受二檔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增加到705元/月。原享受三檔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增加到605元/月。2019年享受相應基本生活補助待遇為170元/月。今年增加到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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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調整時間
從2020年5月1日開始執行。
永嘉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永嘉縣60週歲以上被徵地農民參加基本生活保障繳費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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