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野生蟾蜍145萬隻後,他們如何修復受損公益?

春日的一個下午,51歲的劉某正沿著江蘇省灌雲縣界圩河進行巡護,查看是否有人破壞河流生態環境,並將自己巡護的場景拍成小視頻,發送到該縣檢察院建立的“保護中華蟾蜍”微信群裡。


劉某是在履行前不久和檢察機關達成的生態損害修復協議。根據協議,他必須每週巡護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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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還要從2018年8月灌雲警方偵辦的一起非法狩獵案說起。


在偵辦該案中,警方發現灌雲縣當地有魚販子在收購野生蟾蜍,隨即順藤摸瓜牽出一條非法盜捕野生蟾蜍黑色產業鏈,先後抓獲24名犯罪嫌疑人。


其中,以販賣水產品為業的劉某等9人受徐某(另案處理)鼓動,於2018年3月至8月間,大肆收購野生蟾蜍3686斤1.8萬餘隻,轉售給徐某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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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現場查獲的活體蟾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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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人員對現場查獲的蟾蜍進行清點


據孟某交代,2015年以來,他先後從徐某等多名“二道販子”手裡收購野生蟾蜍145萬餘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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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刑事辦案的需要,公安機關分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除劉某等9人被該院先行起訴外,徐某、孟某以及上線共計15人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灌雲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正在法院審理之中。”該院員額檢察官吳文靜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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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

在審查刑事案件過程中,灌雲縣檢察院發現劉某等9人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而且破壞了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侵權責任,便將該案移送公益訴訟檢察部門。


察部門。


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迅速展開調查,並就9人的行為與環境損害的因果關係、生態環境損害程度、修復費用以及修復方案等,積極諮詢南京林業大學相關專家。


專家介紹,蟾蜍具有很高的藥用和科研價值,已列入“三有”野生動物名錄。經調研論證,專家認定蟾蜍在保護林木、農作物和維持生態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濫捕濫殺勢必會嚴重危害農田生態系統平衡。


從灌雲縣當地捕運出去的蟾蜍,對灌雲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損失。


2019年7月26日

該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以及環境侵權責任,承擔生態損害賠償金224.45萬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然而,雖然被告人必須賠償也願意賠償,但檢察機關了解到,劉某等人經濟條件有限,倘若要求其承擔高額賠償金,最後會導致資金難以到位,還是無法真正修復被損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的實際意義也會大打折扣。


怎麼辦?據承辦檢察官仇衛介紹,“為了實現環境修復的目的,我們專門諮詢了當地林業部門專家,邀請專家對灌雲縣域內生態環境及蟾蜍生存現狀進行數據分析。”


林業專家結合當地環境情況,建議確定劉某等人可以勞役代償、增殖放生等方式完成對受損公益的修復

,並根據每人非法收購、銷售野生蟾蜍的數量以及造成環境損害的程度確定生態修復方案。


隨後,該院依據專家意見與9名被告人簽訂“生態損害修復協議”,協議規定:


在修復期間,劉某等人將在該院指定的河流放生收購數量的200%蟾蜍幼苗(根據專家介紹,當地野生蟾蜍幼苗的存活率約為50%),連續放生兩年。同時,每週進行兩次巡護,保護河流生態環境。修復期滿驗收不合格的,檢察機關將向其追償全部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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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的主持下,檢察官與劉某等九名被告人

簽訂生態損害修復協議


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並以劉某等9名被告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公益訴訟部分,法院經調解並公告後出具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對生態損害修復協議作出司法確認。目前,相關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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