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暨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会议召开

陕西检察

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暨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会议召开

4月2日上午,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暨传达贯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会议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就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决定》进行全面部署;听取各市、分院2020年工作思路和贯彻落实《决定》的措施;部署全年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参加了会议。

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暨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杨辉对《决定》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亮点特色、主要内容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贯彻落实《决定》提出了具体要求。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本领域今年工作思路,各市、分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汇报了今年工作思路和贯彻落实省人大决定的具体措施。

陕西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部署会暨传达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工作会议召开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张宏德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把学习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以《决定》的出台为契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部署和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切身利益,推动解决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二是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重大部署,在办好办扎实“4+1”领域案件的同时,积极、稳妥办理《决定》中明确的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安全、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三是立体办案,确保效果。立体办案不是只抓数量,要坚持磋商、诉前、起诉相结合,坚持公益诉讼与刑事打击相结合,坚持督促与支持相结合,坚持办案与社会治理相结合,坚持推进立法和系统治理相结合。

四是分析差异,突出特色。要突出“一地一特色”,聚焦辖区内有重大影响、行政机关层级高、具有跨流域和跨区划特点且社会认同度高的案件,结合本地特点开展工作。五是抓好典型,带动全局。要进一步增强案例意识,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注重培育、收集、报送用于指导办案、上报信息、对外宣传的不同类型案例,进行案例汇编和典型案件的总结推广发布。六是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的作用,加强学习交流,实行检校合作,形成一批理论成果。七是落实机制,狠抓办案。坚持落实《两办意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支持公益诉讼纳入考核;继续加强案件线索的统一收集、统一管理,加强上级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交办督办、质量把关,确保案件办理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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