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检察院学习研讨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3月31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组织中层干部学习黄冈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和典型案例评选的通报》。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饶志东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第六检察部主任邬俊华领学了《通报》,分析了黄梅县院与其他县院相比在检察建议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要求从制发原则、建议类型、适用范围、规范格式、调查措施、送达方式以及归口管理、流程监管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

黄梅县检察院学习研讨提升检察建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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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完毕后,饶志东就如何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升检察建议效果等方面,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交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检察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异地监督、适用范围、异议期限、送达方式、跟进监督和刚性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饶志东强调,一要明确重要意义。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的重要意义,提升检察建议的质量、实效和办案水平。二要更新司法理念。要认真总结检察建议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变检察建议重数量不重质量、重形式不重实效的现象,深刻把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建议的新功能和新要求,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三要建立工作机制。各个职能部门要明确在检察建议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形成工作合力。承办检察官要加强亲历性审查,强化调查核实,法律政策研究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强化评查分析,形成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会后,该院将《通报》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印发给各部门,要求组织干警学习,掌握适用范围、调查办理和督促落实、监督管理等具体规定,提升干警重视程度,同时学习掌握规范格式、文书印制、封皮印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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