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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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分享下农业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分析

保险相关利益方:凡依法设立的国营农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或者普通农户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雇佣的务农人员或农户自身(以下简称“务农人员”)因在保险单载明的农业生产区域内从事相关工作而遭受意外,发生下列情形,导致负伤、残疾或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一)务农过程中因摔倒、跌落等造成意外伤害;

(二)务农过程中因洪水、雷击、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意外伤害;

(三)务农过程中因播种机、收割机等非载人用途的农用生产机具造成意外伤害;

(四)务农过程中因虫蛇、野兽等动物袭击造成意外伤害;

(五)务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农药中毒;

(六)务农过程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殴打等暴力伤害;

(七)务农过程中因中暑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务农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九)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A(误工费):务农人员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五天(不包括五天)的,经二级以上(含)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证明,除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每人50元/天补助误工费用,医疗期满或确定残疾程度后停发,最长不超过100天;保险人对误工费用的赔偿金额,以每人误工费用责任限额为限;

B(医疗费):被保险人承担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及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保险人均按照国家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的标准,在依据本款下列第1项至第4项计算的基础上,扣除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免赔额,在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内据实赔偿。除另有约定外,医疗费用具体项目包括:

1.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医药费;

2.住院期间的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

3.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4.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用。

除外责任:

务农人员故意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或因受酒精、毒品、药品影响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务农人员因疾病(包括职业病)、分娩、流产以及因上述原因接受医疗救治的;

务农人员因农机具违章载人造成的意外伤害;

务农人员下落不明的;

务农人员上下班过程中造成自身人身伤亡的;

务农人员因参加被保险人组织的运动、社会、文娱等活动而遭受的人身伤害;

精神损害赔偿;

超出务农人员所在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

工伤保险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

其他商业保险应支付的医疗费用。

农业雇主责任险的立足点还是以务农人员或农户自身为立足点出发设计的雇主责任险。条款的设计思路参照主流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2010年左右),但同时又对出险原因进行具体列明,有别于主流的“工伤”伤残认定和鉴定。

2019年的农业工作依旧作为一项国家重点工作,“三农”保险业务也在各家保险公司的地位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

农业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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