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政法機關嚴厲出手,打擊了一批非法獵殺野生動物的案件。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對於那些販賣、收購野生動物的行為,政法機關同樣毫不手軟。
如果事先知道買賣野生動物的嚴重後果,犯罪分子還會不會如此猖狂?今天的“疫情普法”,我們就從小林的故事講起——
小林在朋友的養鴨場發現一隻大鳥,當日回家後便將大鳥的視頻發佈在QQ群上,並聯系買家商談價格,約好交易地點。幾日後,當小林再次來到養鴨場,取來大鳥準備出售時,被執法機關當場查獲。
經鑑定,該大鳥是白腹隼雕,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發生在小林身上的事情
不只是一個故事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類似的案例
這個故事值得你我深思
看·法
保護好野生動物,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既是打贏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有力的法律保障,也是人類文明發展的現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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