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之聲訊】此前,漁業管理司發佈規定,只有安裝了VMS系統的漁船,才能獲得合法的捕魚權。
VMS 船隻監測系統,能讓漁船提前獲得海面氣象信息,可對風暴危險等進行預防,此外還能分辨合法漁船和非法漁船。
但是,一艘漁船安裝VMS需1200美元左右(約180萬緬幣,安裝後船主每月還需向漁業管理司繳納100美元左右(約15萬緬幣)的監督費。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在漁業管理司的強制規定下,不少漁船已經安裝了VMS 船隻監測系統,但部分漁船主不願向漁業管理司發送定位信息,有的甚至拆下VMS設備、關閉設備、拆下蓄電池等。此外,還有部分漁船沉沒、發生火災、暫停捕魚、設備損壞等,致使漁業管理司無法獲得漁船的準確定位。
緬甸海洋捕魚業商協會主席吳茂茂索稱,漁業管理司發佈的法令法規,是希望所有漁船主都能夠遵守,這樣大家捕魚的時候才能安心。接下來,如果漁船主繼續不發送定位信息,漁業管理司將依法對涉案人員進行追責。最重可吊銷捕魚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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