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成功调解一起肥料纠纷

四川新闻网内江4月7日讯(吴明瑶 李碧华)近日,威远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接到一起电话投诉:镇西镇新屋村菜农陈女士等四人称自家黄瓜苗施用了在向义镇某农资经销商处购买的肥料,导致64亩黄瓜田烧根欠收,要求调查处理。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成功调解一起肥料纠纷

接到投诉后,威远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威远县农技站、植保站相关专家进行田间调查。调查人员现场查看瓜苗受损情况,询问菜农施肥时间、施药情况等生产管理程序。调查发现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截止目前距农户施肥已经近一个月,受损瓜苗主根受损、茎叶较弱、生育期滞后,与同期瓜苗相比有一定减产。但由于施用时间距今已久,无法判断黄瓜田烧根欠收是肥料施用方法不当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造成,还是肥料质量问题导致。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成功调解一起肥料纠纷

同时,执法人员到经销商处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经销商经营资质和证照齐全,有主体经营资格,进货渠道正规,销售档案齐全,执法人员对相关肥料进行了拍照取证。纠纷发生后,经销商也及时赶赴现场查看问题,积极组织农户改种补苗,并且主动联系山东的生产厂商查找原因,争取厂方协助处理。

鉴于此次纠纷产生的原因复杂多样,难以确切追责,在自愿平等的原则下,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首次调解,由于双方对补偿金额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执法人员通过多次沟通,详细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耐心释法明理,阐明疫情影响的客观事实,最后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分期给付的调解协议,以生产厂商为主、经销商为辅给予农户一定补偿,为4位农户挽回经济损失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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