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铁腕执法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

新湖南客户端4月7日讯(通讯员 欧阳炽心 记者 肖静)3月24日,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临武县环鑫公司铅锌矿非法排污影响生态健康”,同时配有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环境影响的相关图片。随即,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成立案件调查小组,并于3月25日上午对投诉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突击检查,发现环鑫公司在土楼冲工业园尾矿库回水池旁地下私自设置一根直径360mm的排水管,用于排放沉淀池内废水,排水管出口位于尾矿库排洪涵洞内10米左右处,排水管出口有废水排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采样(后经检测砷超标1.5倍)。

面对铁一样的证据,企业很快承认因近期雨季雨量比较大,回水池库内废水已满无法处理,利用疫情期间环保部门停止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环保现场执法检查的的侥幸心理,私设暗管,将回水池库内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水渠内的违法事实。现场查处后,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对私设的暗管进行拆除,消除环境污染安全隐患。

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环鑫公司私设暗管、超标排放污水的违法事实是否予以处罚有了不同意见,有的认为出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考虑不予处罚,但更多的是倾向于必须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到位,因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与群众的利益相比,永远是群众的利益摆第一位。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迅速将案情向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作了汇报,经市局研究同意予以立案调查。经反复研究和慎重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郴州市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2019版),郴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最终作出了对环鑫公司处罚40万元,并对环鑫公司两名环保管理人员移送公安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了解,近年来,省生态环境部门坚持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一方面依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靠前指导企业恢复生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态环保工作,对于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另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投诉举报和巡查外环境,倒查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和非法排污行为,特别是对环保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故意环境违法的企业,一定要坚持铁腕执法,绝不允许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经济的发展,坚决守住生态保护底线,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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