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明星,谁之过?

类似于薪酬向题,国家各地区都有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最高工资标准。甲方愿付给薪酬,乙方愿接受条件去尽相应义务,有合法合同,就是可以的。

有人把明星收入与科学家比,其实没有可比性。科学家都是国家体制内人,科研团队、科研经费、设备都是国家的,科学家只是为国家工作,有相应的工资标准。而明星是体制外的人群,全都是市场价。当红明星,行情飞涨,市场使然。半小时几首歌,几十万拿到手了,再转一个场,又几十万。拍一部戏火了,行情马上见涨。这是没办法的事,谁见钱不挣呢?况且,一个明星的背后团队庞大,养着一大家子人呢!

这一切都是社会造成的。追星族海了去了,见明星比爹妈都亲。企业老板同样追星,别以为那么多钱是冯小刚出的。片尾那一大串几分钟的答谢名单,就是各位金主儿。愿打愿挨,各取所需。

追星是一个社会问题。为什么追逐明星,而又追逐科学家?这是个价值观问题。青少年追星,是青少年三观不成熟。成年人追星,企业家追星,这就是三观有问题。

娘炮当道,小鲜肉霸屏,逼着国家着急。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程漏税。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无人惠顾,流量明星一夜成名。

谁之过?教育之过?社会之过?的确值得思考。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法规漏洞存在,明星纳税意识不强。这都是原因。有些公共媒体,节目娱乐至死,毫无底限,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影响远远胜过学校教育。

好在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政策。明星高片酬问题会得到一定抑制。但社会价值观得不到校正,指望人为限制,恐怕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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