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用公家錢辦公家事不可取

這樣用公家錢辦公家事不可取

圖為調查組分析研判案情

“組織上對我免予問責,讓我更加堅信,只要乾淨做事、知錯能改,一定會得到組織的信任和諒解……”水城縣順場鄉村鎮建設辦公室負責人楊某某激動地說。

事情還得從該縣實施棚戶區改造綜合整治項目說起。

2016年6月,楊某海在上報順場片區棚改綜合整治項目相關資料中,想通過搭棚改項目政策的“便車”,將順場鄉財政所等11棟辦公樓作為改造對象上報。

“將辦公場所作為改造對象是違反棚改政策規定的,對象必須是符合改造要求的居民。”水城縣棚改中心審核資料時發現了“問題”,並明確要求楊某海重新整改完善。

隨後,楊某海向該鄉政府分管領導餘某某如實彙報情況。

“都是用公家的錢辦公家的事,這個事由你來落實,用改造區域內涉及辦公大樓裡的職工或職工家屬、村幹部的名義簽訂棚戶區綜合整治協議,這樣就符合規定了嘛。”在沒有經過該鄉黨政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情況下,餘某某為楊某海出“主意”。

隨後,按照餘某某的安排,楊某海便找了涉及辦公大樓裡的職工、或職工家屬、村幹部等共計13戶符合改造要求的住戶作為改造戶戶頭,私自簽訂了11棟辦公用房的城市棚戶區綜合整治協議,並完善相關資料後上報縣棚改中心。至此該鄉11棟辦公用房順利披上了棚改的“外衣”,順利通過審核,成功套取棚改專項補助資金47.43萬元用於11棟辦公用房立面改造。

紙終究包不住火。該縣審計部門在對順場片區城鎮棚戶區改造綜合整治項目審計過程中發現了順場鄉虛報套取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用於鄉財政所等11棟辦公樓立面改造的問題線索。

收到問題線索後,該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通過走訪改造戶、查閱相關資料等,很快便證實了餘某某、楊某海虛報套取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的違紀問題。

期間,由於楊某海本人深刻反思,端正態度主動配合調查,且無收受他人好處和謀取私利行為,被免於問責。

餘某因未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反工作紀律,對順場鄉虛報13戶棚改戶套取中央棚改資金用於鄉財政所等11棟辦公樓立面改造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該鄉虛套的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由鄉政府自籌資金補繳縣棚改中心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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