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杜絕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費 網絡平臺有責任

未成年人衝動消費,得治(雲中漫筆)

受疫情影響,戶外娛樂活動降至最低,線上娛樂成為許多人消磨時間的首選。在這樣的背景下,未成年人與線上娛樂的關係問題再度引起討論。

近幾年來,隨著線上娛樂消費的發展,未成年人給主播打賞數萬乃至數十萬元的新聞也會登上媒體頭條。這些現象無疑成為一個值得社會關注的問題。對此,筆者認為要解決這些問題,監管機構有出手治理亂象的管治義務,相關企業、家長也要承擔起相應責任。

首先,面對這種經常引起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負責監管的機構不能缺席。儘管我們不能假定所有未成年人都沒有理智消費“線上娛樂”的能力,但在曾經發生的“12歲小學生打賞遊戲主播,花掉環衛工母親4萬元積蓄”“未成年女孩竟將母親的60多萬元打賞給網絡主播”等事件中,公眾在表達對受害家庭同情的同時,往往也對涉事企業非常憤慨。面對這樣的公眾意識,監管機構需要果斷出臺政策,出手監管,動用行政處罰的手段來規範市場參與者的行為。另外,政府嚴格的監管不單是在幫助受害者維權,也是在幫助企業挽回商譽和市場的信任。畢竟,一個總是讓消費者憤怒的企業是沒有未來的。

其實,在2019年11月,國家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遊戲,下發《關於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的通知》。其中第三條就是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這無疑是政府機構通過雷厲風行的監管措施,讓行業中的各個主體自我約束。

此外,線上娛樂行業的企業也要採取相應措施,在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讓企業發展走入更為良性的循環中。未成年人的金錢觀、消費觀還沒有完全形成,對支付行為缺乏概念。特別是在很多遊戲、直播平臺,用來充值、打賞的是遊戲幣、虛擬幣,更讓一些未成年人產生“花的錢不是錢”的錯覺。防止未成年人過度沉迷,杜絕未成年人的不理性消費行為,網絡平臺有著義不容辭的責任。

另外,來自學校和家長的正確引導更不能缺失。尤其是家長,要注意履行監護責任,多多瞭解關愛孩子,引導孩子選擇健康有節制的休閒放鬆方式,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和價值觀。同時,也要根據家庭情況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對錢財及各類密碼的管理,避免因家長不知情而產生的未成年人消費糾紛。

相信在逐步加強監管、企業漸漸規範經營以及家長的監護引導下,這種因為未成年人衝動消費而造成的社會爭議會越來越少。

鄭雲天

原標題:媒體:杜絕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費 網絡平臺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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