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读后感


感谢书单狗推荐这本书,让我有机会能看到这么吸引我的自传体小说。

作者是丹麦的凯伦.布里克森,农场的土著称她为姆萨布。可能由于这个译本缺序的原因,看书的时候仅仅知道这本书记录了她在非洲肯尼亚恩贡山山脚下农场的生活,时间大致为一战前后。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描写非洲景、人和物的书籍。第一章前四页用大量的笔墨描述恩贡山的美丽景色,让我感受到了非洲的景色、天空、空气、风等元素。这些描写非但没有让我觉得无聊,还深深的吸引了我继续看下去。也许是我到了可以看《百年孤独》的年纪了。

最好玩的是,我看这本书的前半部分时一直以为主人公是个男性,并不是说前面的书中没有暗示,是我自己想当然的把一个能骑马、会开枪、可狩猎大型野生动物、为一战运输物资、看的了病、朋友遍布、非洲土著强烈尊敬的一个人想象成一个男性。其实大概60页中讲述羚羊露露性子的时候已经说到露露好像是因为女主人的过分恩宠而压抑着自己,可我当时的感觉是翻译或者编辑的无心之错。这本书暴露了我内心深处高度认可我们生活在一个男强女弱的社会。

另外,作者写她和英国情人丹尼斯.芬奇的感情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对男女感情不敏感的人。书中有四个小章节写他们的故事,前三个章节是描述他们相处的日常,如乘着飞机从高空鸟瞰非洲土著也未曾有机会体验的美景、两人协力狩猎两头狮子、讨论戏剧音乐、享受美食等。这些描述让我完全没有想到她们是爱人。等快到书的结尾写山中坟墓时,写到丹尼斯.芬奇刚刚飞机失事遇难后,不知情的姆萨布到内罗毕每个场所,周围的人突然都失声、很哀伤的看着她时,我才觉得她们是爱人而非仅仅的朋友。也许是因为我一直没有认为她们是爱人的原因,写到丹尼斯去世后,姆萨布将其安葬到她们曾经约定的地点时,让我泪流满面。虽然他们几个月才见一次面,但是丝毫不影响他们对彼此的了解、爱慕。

书中还用大量的篇幅写了三个非洲种族的特性,生产生活,处世哲学等,感觉他们很是可爱。

和其他书一样,会有些算是有哲理的话,但是这些哲理的话是为了解释某个现象,让人不觉得是在熬鸡汤。比如作者在解释非洲的白人移民容易和当地土著之间产生误会的原因是,“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贵族和真正的穷人都能理解悲剧。对于他们来说,悲剧是上帝处事的基本原则,不仅是生活中很关键的部分,也是生活中的悲情小调。在这方面,他们和任何的中产阶级都不同。后者不仅否认悲剧的存在,而且也无法仍受悲剧。对他们而言,悲剧两个字本身就意味着不愉快。”

印象中这本书里提及了不少关于基都教和伊斯兰教的东西,由于我宗教知识极为匮乏,文中的有些话是懂非懂,有些小故事梗一知半解,可似乎也不影响我囫囵吞枣的理解和欣赏这个伟大的女人。

故事的结尾不是皆大欢喜,而是悲剧色彩浓重。最后姆萨布失去了农场,爱人,肯尼亚的天空、风、动植物,与土著们的日夜相处及相互包容和理解,但是我想说姆萨布也得到了关于上述的回忆,稍微年纪大点的人很多时候不就是靠回忆在生活嘛,猜想她的老年生活应该是挺充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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