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陇县人民检察院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

陇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陇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陇县民政局对陇县固关战斗烈士纪念碑和关山战斗遗址进行修缮维护,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这是宝鸡市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市首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陇县固关战斗烈士遗址地处千河上游的双岔河和关山沟的交汇地带,位于固关镇三桥村,该遗址四面环山,地形险要,2001年,陇县政府将其确定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然而,由于长期疏于管理维护,造成纪念碑战斗遗址遭受损毁,周边垃圾遍地,人为刻划、污损情况严重,纪念碑碑体部分瓷砖脱落,使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受到了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陇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陇县民政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固关战斗烈士纪念碑和关山战斗遗址的污损处及时进行修缮、清理,同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英雄烈士尊严荣誉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陇县民政局收到陇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安排办理,通过现场查看,提出纪念设施修复计划,投入专项补助资金20余万元,对纪念碑及战斗遗址重新进行设计修复。同时也配置了日常管护人员,完善了管护制度,切实保护了纪念设施周边庄严肃穆的环境,维护了英雄烈士的荣誉和尊严,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华商报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赵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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