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臧僖伯谏观鱼》这篇文章,选自《左转》,记录的是鲁隐公五年发生的一件小事。
众所周知,鲁国位于今天的山东省南部,虽然并不靠海,但渔业还是非常发达的。这年春天,鲁隐公心血来潮,想要到海边看渔民打渔。这个行为,虽然有玩乐的成分在,但好歹也算体察民情,无可厚非。
然而,臧僖伯却把这件事上升到国家兴亡的高度,讲了一堆大道理,极力劝阻鲁隐公不要去。试想一下,普通人要是被这么教训,也会觉得不开心,更何况鲁隐公呢?
于是鲁隐公说:你懂啥?我要去巡视我的土地!(吾将略地焉)他以此为借口,离开国都,跑到“棠”(今山东金乡)这个地方,看打渔去了。
就这么一件小事,便被《春秋》、《左传》、《尚书》、《史记》等重量级的著作给记载下来,所有的书都众口一词,批评鲁隐公做得不对。
实际上,鲁隐公观鱼,并没有造成什么恶劣的影响。这些书只不过是借题发挥,借事说理而已。
鲁隐公其人
历史上的鲁隐公,是一个人品很好的人。而最终,他也因为人品好,害死了自己。
《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鲁隐公名叫息摄,他虽然是鲁惠公的长子,却是庶出,地位不高。等他成年后,鲁惠公为他娶了一个宋国的女子为妻。
然而,这个宋国女子到了鲁国,鲁惠公见她长得十分漂亮,竟然“夺而自妻之,生子允,登宋女为夫人,以允为太子。”自己的妻子成了父亲的老婆,他们生的儿子还成了太子,面对如此荒唐的事,息摄还是选择了接受,并没有抱怨。
鲁惠公死了以后,因为子允年幼,国人都希望息摄做国君。息摄勉强同意了,但他只称自己“摄政”,而不说“即位”,言下之意,就是要在日后把国君归还给子允。因此,后人给他的名号,叫作“隐公”。
事实证明,鲁隐公的确是一个不贪图名利的君子,可架不住身边有一个小人:公子挥。
公子挥先是劝说鲁隐公除掉子允,被隐公严词拒绝了。他又害怕子允以后会追究他的责任,便转而跑到子允那里,劝说子允除掉鲁隐公。子允同意了,于是鲁隐公便在一次祭祀活动中遭遇刺杀,做了一个倒霉鬼。
总得来看,鲁隐公是一位难得的好君王,在位期间也为鲁国做了不少实事,史书上大多都用“贤”来评价他。
这样一位君王,只不过想要外出游玩,顺便看看打渔,却被臧僖伯严厉批评,未免有些冤枉了。那么臧僖伯批评鲁隐公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君王不能做无用之事
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
说白了,君王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须有意义,像外出游玩、观看打渔这样的事,就不能干。因为君王是所有人的榜样,上行下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
那么,对于君王的行为有哪些要求呢?就以打猎为例,一年四季,每个季节应该捕杀什么样的动物?怎样捕杀?都有详细的规定。
- 春天打猎叫“春蒐”(sōu)
“蒐”,意为搜索。也就是说,打猎的时候要有选择,不能随意捕杀。因为,春天是动物孕育的季节,如果不加节制地猎杀,就会严重影响动物的繁殖。所以,怀孕的野兽、刚出生的幼兽,不能捕杀。
- 夏天打猎叫“夏苗”
这个很好理解:夏季是农作物生长的季节,打猎时应捕杀那些危害田苗的动物。
- 秋天打猎叫“秋狝”(xiǎn)
狝,即杀戮。秋天有肃杀之气,此时打猎可以不用选择,尽情捕杀。
- 冬天打猎叫“冬狩”
“狩”专指冬天打猎,意为大型围猎。为了储备食物,冬天要围起一个很大的猎场,将其中的猎物捕杀殆尽,不需要顾忌。
这一套对于打猎的规定,现在看来,颇有科学发展观的味道。
当然,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猎杀什么动物都可以,不必讲究。但对于君王,有两类动物是不能猎杀的。
- 第一类:不登于俎。不能用来做祭祀品的动物,君王不能捕杀。
- 第二类:不登于器。皮毛、牙齿、骨角、羽毛这些东西,倘若不能用来制作兵器,这样的动物君王也不能捕杀。
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臧僖伯认为,君王打猎,也必须符合这两件大事才行。
为什么不能“观鱼”
臧僖伯的谏言,其实讲了很长的废话,至于为什么不能去看打渔,直到最后才点明。
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不管是到山里砍柴,还是到水里捕鱼,这些事都由一些低贱的人负责,作为国君,应该操心国家大事,不应该在意这些小事。
这一番说辞,放在等级森严的春秋时代,或许是适用的,但放在今天显然不合适。毕竟,三百六十行不分贵贱,人人平等,治理国家的人更应该去关注民生。倘若鲁隐公生在现代,应该能够获得更多的理解。
结语
如果按照周礼的规定,做君王真是一件苦差事。他必须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己还不能有任何娱乐活动。这种待遇,真的合理吗?
我认为是合理的,而且非常值得学习。这其中体现了一句咱们经常说的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权力是一件可怕的武器,如果失去控制,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越是站在权力的顶点,就越应该约束自己。普通人可以有放松和娱乐,但君王不可以,这就是获得权力所需要的的代价。
苦一人,而乐天下人。这就是我们的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圣君之道”。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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