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省內第一個制定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韓爭強 見習記者張紅 文圖

許昌省內第一個制定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

4月5日上午,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從許昌市攻堅辦獲悉,3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在鄭州召開,會議聽取了關於《許昌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的說明。3月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該條例,6月1日將正式頒佈實施,許昌市是河南省首個制定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的省轄市。

近年來,隨著許昌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全市機動車保有量近80萬輛,其尾氣排放已經成為大氣汙染的主要因素之一。許昌市對條例制定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許昌市生態環境局成立了專門立法小組,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到多地進行實地考察調研,認真徵求各地各部門和行為相對人意見建議。李光亞局長多次聽取立法工作彙報,並提出修改意見。


《許昌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汙染防治條例》本著“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的原則,切實解決了機動車監管制度不完善、部門職責交叉、協調工作量較大等問題,針對道路揚塵汙染控制不力、調整運輸結構、優化道路交通、淘汰國三及以下高排放柴油車、車輛註冊登記、違法車輛查處缺少有效的法律手段、維修企業缺少監管、定期排放檢驗數據造假嚴重、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不到位等問題做出明確規定,為做好全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治理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法律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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