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村规民约筑牢森林“防火墙”

面对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 兴文县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引导村民委员会将森林防火有关事项写入村规民约,建立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兴文县:村规民约筑牢森林“防火墙”

“各位村民代表,现在开始表决……”4月1日下午,兴文县古宋镇大田湾村两委召集村民代表,召开“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会,表决通过将森林防火内容增补进村规民约。

在场约20名村民代表各抒己见,展开热烈讨论。半个多小时后,大家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将“林间作业禁火源,防火意识记心间,清明扫墓致山火,法律不容要制裁,接受处理且不说,还要迁坟至公墓”写入大田湾村村规民约中,并及时将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印发到各农户手中,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兴文县古宋镇大田湾村有林地面积近4000亩,是当地的竹产业大村,也是划定的重要防火区。如何落实好森林防火,是当前全村的重点工作之一。

“近10年来,我们村通过大力发展竹产业,目前成林面积都有2000余亩,森林防火形势比较严峻,现在正值清明时节,及时地将森林防火写进我们的村规民约,让大家共同遵守是非常有必要的。”兴文县古宋镇大田湾村党支部书记朱福容告诉记者。

目前,古宋镇45个村(社区)已将森林防火方面内容增补进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同时,在兴文县民政局、林竹发展中心和各乡镇的积极倡议指导下,全县各村(社区)正结合各自实际,组织村民召开会议积极讨论,及时将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森林防火、文明祭扫在村规民约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筑牢森林“防火墙”。(兴文县融媒体中心 叶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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