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覺縣人民政府關於清明期間森林草原防火禁火的通告

為有效預防清明節期間因祭祀用火引發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森林草原防火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對昭覺縣烈士陵園進行嚴格管控,祭祀人員嚴禁在陵園內使用火源,倡導文明祭祀,禁止在祭祀活動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燒香燒紙等行為。

(二)嚴禁一切野外用火行為。嚴格執行涼山州森林防火告知書“野外用火關五天,發生火災判五年”的工作方針。

(三)在禁火期內,嚴禁在林區及草原進行野炊、燒烤,嚴禁在林區、草原吸菸及亂丟菸頭。加強對痴、呆、傻及精神病人員的管控。一旦發生火災將按照《森林防火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追究責任。

(四)公職人員在清明祭祀時一旦發現有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將進行嚴肅處理。

(五)本通告自生成之日起到6月30日有效。

森林火警舉報電話:12119/0834-8332900

昭覺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2日

整編:朱木薩阿比有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