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質局事業編制招聘50人公告

  海南省地質局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海南自貿港建設,結合我局業務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50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海南省地質局(海南省海洋地質調查局)是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事業單位,主要從事陸域與海域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及地質科研等工作。局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局屬有13家正處級事業單位,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家,公益二類事業單位9家。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熱愛地質事業;

  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於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崗位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2.本次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7月31日。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佈招聘公告

  3月31日在海南自貿港招商引才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及海南省地質局的門戶網站上發佈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方式:本次招聘僅接受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2.報名相關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2)應聘人員須填寫《海南省地質局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並按所報崗位要求,將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明、職稱證書、報考專業方向證明和工作證明等有關材料掃描打包發送至受理電子郵箱(郵件主題為“本人姓名+應聘崗位”)。

  (3)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係的人員應徵得原所在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尚未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相關證明。

  (4)考生所留聯繫電話必須保持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1.2020年5月10日前,由各用人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報省地質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核准,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省地質局網站上公示。

  2.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3.採取考核招聘的崗位,如無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採取考試招聘的崗位,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考核

  報名截止後兩個月內,由省地質局統一組織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1.考核招聘主要採取面試形式,考核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情況。由考核小組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代表其學術水平的各種書面材料及現場表現情況進行打分,實行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提出擬體檢、考察人選。

  對報考人數較少,未形成競爭的,須同時具有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方可列為體檢、考察人選。如該崗位應聘人員未獲考核小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員表決通過時,取消該崗位招聘。

  2.考試招聘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以實際崗位所需的專業理論知識為主要測試科目,兼有公共基礎科目的內容。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於參加筆試人員的筆試平均分)。面試人選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中,按1:3的比例產生,末位同分者一同入圍面試。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員確定。

  (2)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不低於6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佈。面試前由省地質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或自願放棄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自願放棄的,需提交自願放棄申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

  (3)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考試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五)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等額確定體檢人員並組織體檢,體檢由省地質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2.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並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

  3.應聘人員自願放棄體檢的,或經體檢、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可以按報考同一崗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後不再進行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海南省地質局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聘用

  1.擬聘用人員確定後,省地質局局屬用人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送省地質局審核後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准。用人單位及時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聘用通知書》,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

  2.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執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實行迴避制度,自覺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的監督。

  招聘工作監督舉報電話:66862984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66827562、66823108

  附件:招聘崗位和要求

  附件:海南省地質局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海南省地質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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