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故事】現實版“搶車位”引爆矛盾,刑事和解助推鄰里“牽手成功”

“我這是盡我的工作職責,他有錯在先竟然還找上門來潑髒水,摔傷也活該!”當檢察官問起錢某對於自己的行為有何感想,錢某依舊憤憤不平。

【檢察故事】現實版“搶車位”引爆矛盾,刑事和解助推鄰里“牽手成功”

這場衝突的導火線,是一個停車位。A小區毗鄰B公司,由於早期配套車位不夠,總有業主沒地方停車,恰好隔壁B公司樓下有一個公共停車場,所以部分業主就到該停車場停車。但畢竟車位是有限的,B公司要保障員工有車位,便安排公司保安錢某驅阻外來車輛,矛盾就此產生了。有的業主趁錢某沒注意停車而去也就罷了,但總會有被攔住不讓停的業主。這天,錢某又因停車問題與A小區業主田某發生爭執,田某氣憤不過便到樓上B公司潑髒水,雙方言辭激烈動起手來,錢某將田某推倒在地致輕傷二級,需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田某則要被行政處罰。

【檢察故事】現實版“搶車位”引爆矛盾,刑事和解助推鄰里“牽手成功”

事情發生後,雙方都感到十分的憋屈不平。這件事也不僅影響二人,還牽扯到A小區與B公司相鄰權益的問題。化解當事人的矛盾糾紛的過程曲折,經多部門的多次協商、調解,二人依舊勢同水火各不相讓。難道要眼睜睜看著二人一個被刑事處罰一個被行政處罰嗎?這不僅關係到兩個家庭,還破壞了公司企業的工作氛圍,牽扯到了社區、街道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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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檢察機關希望看到的結果。因長期的矛盾糾紛引所發的刑事案件,調解的難度會比較大,需要對案情作深一步的瞭解,才能找到矛盾糾紛的癥結。聞訊該案件後,鯉城區人民檢察院迅速行動起來,依照《鯉城區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刑事案件化解矛盾糾紛工作細則》的規定,及時派員提前介入瞭解案情,通過“關口前移,多段努力”的刑事和解模式,配合公安機關、社區、街道、人民調解員開展調解工作。為了不激化矛盾,檢察官同公安機關協調暫時不對田某採取治安拘留。同時通過認真研究矛盾糾紛背景、人員情況、法律、政策等相關要素,為接下來開展風險評估、化解矛盾糾紛、認罪認罰、刑事和解等工作打好“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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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很快便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在提前介入時已發現該衝突涉及了刑事、行政交叉的問題。但錢某不願被追究刑事責任,認為自己是履行職務,希望公司代為賠償;田某也不願被追究行政責任,希望對方賠償經濟損失。二人雖有和解的意願,但又擔心先行和解後對方反悔,加上雙方家屬、公司過多的意願干擾,導致雙方搖擺不定,都不願先予賠償或者先予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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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矛盾的癥結所在,承辦檢察官便制定了配適的方案。首先,錢某傷害致人受傷,應當讓錢某先致歉,表達自己願意和解以緩和關係,同時與公司溝通,讓公司先墊付的賠償款;其次,要跟公安機關協調,爭取能最大地對田某從寬處理,待當事人的顧慮都消除了,再讓雙方坐下來合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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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既定方案,承辦檢察官先後走訪了B公司及A小區社區。經過承辦檢察官的調查,錢某在公司工作十幾年,一直兢兢業業,與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分析溝通後,公司表示願意為錢某墊付賠償款,並出具申請書請求對雙方從寬處理。社區也反映田某和錢某平時與人為善,也出具申請書希望對雙方從寬處理。

【檢察故事】現實版“搶車位”引爆矛盾,刑事和解助推鄰里“牽手成功”

承辦檢察官還多次前往公安機關進行協調,只要錢某諒解田某、平息事端,就可以對田某從寬處理。在做好前期準備之後,承辦檢察官將二人請到跟前,向他們分析案情、解釋法律政策,並告知檢察官這一階段的爭取結果。在細心開導下,錢某當場道歉,並表示願意出具申請書,請求不對田某行政處罰,田某也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歉意,並諒解了錢某。努力溝通協調後,雙方當事人簽署了刑事和解協議,我院依法對錢某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田某也免於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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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結事了,但檢察機關也沒有忘記案件背後的隱患,停車問題不僅是錢田二人的矛盾。為了解決A小區與B公司相鄰權益問題,鯉城區人民檢察院再次邀請街道、社區共同研討,最後商定由社區牽頭,負責重新規劃調解。

若該案只是就案辦案,一訴了之,那麼錢某將被判刑,田某要被拘留,企業士氣低落,社區矛盾升級,各方的利益都受損。所以,檢察官在每作出一項司法結論之前,都應當對案件的處理是否能夠得到法律和社會的雙重認同進行考量,並在兩者之間不斷權衡利弊,以選取一種既符合法律規則,又能被社會一般觀念所接受的結果。充分考慮企業的發展和矛盾雙方的心理穩定,利用刑事和解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圓滿的處理了該案,體現法理與情理的互通、融合,從根本上解決社會矛盾,有利於企業良性發展,正是基於這樣的出發點才有這些溫暖人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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