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两院谋合力,积极破解执行难

近日,为有效推进检察机关执行监督工作,肃宁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主动到县法院进行工作走访,与法院合力完结了一起长达七年未执结的案件。

该案为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受害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邻居关系,2013年因琐事产生矛盾,刘某将李某打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因庭审中双方为未达成刑事和解,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李某经济损失18000元,判决生效后,虽然刘某认罪服法,但是矛盾仍未化解,民事赔偿方面刘某始终逃避执行,法院多次执行无果。检察院深入了解案情后,承办案件的检察官、法官和当事人“三方座谈”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和解,刘某主动拿出18000元赔偿款,现场交付给了李某。

肃宁县检察院在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中,通过走访方式,在监督中谋求合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履职中坚持以修复社会关系为导向,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