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微信調解7宗合同糾紛 海南二中院助企業拿到工程款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成功調解了7宗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助企業拿到工程款,持續了近4年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2016年初,海南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公司)與東方市某鎮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鎮政府),就路燈安裝及人行道拆除修復改造等工程分別簽訂了7份合同,合同對造價、工期、工程款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做了約定。合同簽訂後,實業公司按合同約定進行了施工。2016年12月2日,涉案工程竣工後,經雙方驗收均合格,但因工程的後續維護等原因,雙方沒有按合同約定進行最終結算和評審,實業公司因此僅領取了部分工程款。

2019年5月,實業公司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鎮政府支付剩餘工程款及質保金。一審法院以實業公司不能提供涉案工程已經進行評審和結算的有效證據為由,駁回其訴訟請求。實業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海南二中院提起上訴。

2020年1月20日,海南二中院對這7宗案件予以立案,此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減少人員聚集,降低疫情擴散風險,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訴訟工作有序開展,從2月初開始,主審法官及時調整工作方式,多次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與雙方當事人、代理人溝通交流,瞭解各方訴求,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

二審過程中,實業公司為儘快拿到拖欠的工程款,表示願意作出適當的讓步,而鎮政府為解決涉案工程已發生的維護費用等問題亦有調解的願望。為了促成雙方當事人和解,主審法官又多次通過電話對雙方當事人的主要負責人進行釋法明理,並指導督促雙方代理人及時形成調解方案。經過不懈努力,雙方最終於3月27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至此,案結事了。

(羅鳳靈 張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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