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紅要求道歉恢復名譽,被冤枉了16年,民眾:至少賠償200萬!

4月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16年前的“投毒殺人案”做出了最終判決,因沒有切實的證據,無法認定吳春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吳春紅無罪。據悉,吳春紅曾三度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不過都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發回重審。從2004年的11月20日到今年的4月1日,吳春紅一共坐了5611天牢,整整16年都被白白浪費,讓吳春紅不禁感慨“前半生白活了,後半生我想繼續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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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15日,河南省民權縣周崗村的兩名兒童一死一傷,後來經過調查,他們都是因為吞服了“鼠毒強”。吳春紅以“因瑣事投毒報復”被狀告為兇手。接連三次被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為死緩又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後,2007年,吳春紅第四次以同樣的罪行被判處為無期徒刑,吳春紅提出了上訴,但卻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並且宣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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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服刑期間裡,吳春紅又接連上訴了幾次,但是每一次都慘遭駁回,吳春紅拒絕了減刑,他堅持認為自己無罪,直至2016年,吳春紅再次向河南省最高院發起上訴,2018年,吳春紅的女兒終於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內容稱吳春紅的犯罪證據不明確,最高院讓高院對此案重新審理。一審就審了兩年,2020年4月1日,吳春紅終於被改判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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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間,吳春紅的家人一共印了634封申訴信,申訴一次次被駁回,但他們始終沒有放棄,入獄的時候,吳春紅才34歲,現在他已經50歲了,他的兒子已經從小孩長成了大人,他的女兒也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時光荏苒,監獄外面的世界一直在改變,吳春紅的面容也漸漸有了變化,但他和家人心中的那個信念一直沒有變過,那就是一定要還吳春紅一個清白。他們沒有白白堅持,吳春紅終於重新迎來了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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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天一夜的車程,吳春紅終於回到了久違的家,當他看到家人那一刻,忍不住抱頭痛哭。吳春紅對記者說,他現在身體狀況很不好,頭部和胃部都很難受,而且視力也萎縮了,身上還有很嚴重的皮膚病,最重要的是,他在監獄裡面生活了16年,現在出來之後就感覺自己像個傻子一樣,什麼都不會,可見這麼多年的監獄生涯已經讓他的身體和心理健康都受到了嚴重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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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稱自己還有一個心願,那就是聽到當年汙衊他的人親口向他道歉,恢復他的名譽,不然他後半輩子在別人面前都會抬不起頭來。而且他也會積極地向政府申請補助,吳春紅的代理律師李長青表示,他會幫助吳春紅向國家申請賠償。有人幫吳春紅算了一筆賬,他在浙江一年的收入大約有10萬,那麼16年就是160萬,再加上精神損失費,他應該要得到至少200萬的賠償,畢竟人的一生沒有多少個16年,除了經濟上的損失,更重要的是內心的快樂和精神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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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當年汙衊吳春紅的人能還給他一個清白,也希望吳春紅能得到自己應得的賠償,最後祝願吳春紅能積極適應外界的生活,把身體養好,重新振作起來,就像他說的那樣,後半生他要繼續活下去,相信親人和關心他的人會帶給他好好生活下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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